2000年6月15日我坐火車,次日到達北京。下午2點我在北京天安門前證實大法好,北京警察把我抓去問我是哪裏人、叫甚麼名字?我沒有回答。警察說你不願意回答那你就快走吧。我順利的走出了派出所,然後就回家了。
從北京回來一個月以後,也就是7月11日中午12點,我正要吃飯,和平北路派出所候竹梅帶三個人非法抄了我的家,抄走一本《精進要旨》,把我關入和平北路派出所的一個黑屋裏。下午他們上班後,幹警趙小花訓我,我不配合。後叫來派出所的李副所長,一點兒也不文明,開口就是髒話,老是罵人。我不理他,他罵得更厲害了。
晚上8點多,和平北路當時專管法輪功的所長莊漢斌和重機公安處的王太生決定送我去拘留所。幹警於麗麗把我劫持去拘留所。這個於麗麗也是一開口就罵人。拘留所說啥也不收我,又把我拉回派出所。於麗麗一直給拘留所打電話聯繫,半夜三點又把我送去拘留所。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73天,2000年9月23日下午5點多,和平北路派出所把我拉回派出所。當時是星期六,所裏就莊漢斌、王太生兩個人,向我大兒子勒索了1050元,沒開任何收據。
從拘留所回家後,和平北路派出所對我沒完沒了的騷擾迫害。隔不了幾天,候竹梅就領二、三個人來抄一次家。有一次晚上12點以後,候竹梅帶好多人咚咚敲門,把家裏人嚇的不知所措。
2002年「16大」前,和平北路派出所王小麗和另一幹警拿著一張表讓我寫不去北京不煉功的保證。我不寫,她們走了;隔了一個星期後,她們第二次又來了,王小麗還是讓我寫保證,我不寫,並給她們講真象,她們走了。她們不死心,王小麗叫上候竹梅第三次到我家進行威脅、恐嚇,說不寫就去派出所。當時我沒做到忍,和她們大吵了好長時間,最後我也沒寫,她們就走了。
11月1日上午9點多,王小麗帶著個男孩子第四次來了。這一次我在法上全悟到了,就給她們講真象,她們聽我講完後就走了,我順利的闖過了這一關,最終也沒寫保證,也沒送我去洗腦班。從2002年11月1日到現在,再也沒有來干擾我。
我對師尊的崇高敬意無法表達,更知道正法時期正法弟子應有的堅不可摧的正念,更懂得了正念正行的神威,我要盡自己的一切能力完成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時時牢記師尊的教誨:「正念正行 精進不停 除亂法鬼 善待眾生」(《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