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手段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6月7日】2004年4月份,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非法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20多名學員身體被檢查出肺結核症狀,其中兩個是「肺結核開放」。

然而,勞教所不顧他們死活,2004年5月份,把20個呈肺結核症狀的法輪功學員關押在一起進行迫害。

老弱病殘的法輪功學員,不能參加勞教所的奴役勞動、無法為勞教所賺取額外非法收入的,惡警每天只給他們吃正常伙食量的一半(半個饅頭、一兩重),勞教所提供食物的限度只是讓他們不能餓死就行。

勞教所惡警還強迫連走路都困難的大法弟子出工,給他們賺錢;如不出工,就採用各種方式折磨大法弟子。

朝陽溝勞教所
惡警所長:王延偉 
副所長:王建剛 
管理科長:張鳳鳴 
一大隊大隊長:呂炙生
二大隊大隊長:楊光
三大隊大隊長:陳立會
六大隊大隊長:劉愛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