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經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6月7日】我是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我叫張素傑,於1999年2月份學煉法輪功的,煉功前患有腦血管痙攣,腦心血不足,關節炎病,隨著學法煉功,這些病全好了。身心受益的我非常高興,終於體驗到了沒有病的滋味。可是好景不長,好心情不到半年,以政治流氓頭子江澤民為首的邪惡之徒就開始了對法輪功迫害。

於1999年7月20日開始上演的在鋪天蓋地的打壓中,我們村裏學過法輪功的人都被帶到鄉派出所。在派出所,邪惡之徒們讓我們腳尖頂牆邊,臉對著牆站直,到下午就一個接著一個被叫進屋進行肉體上的折磨,打嘴巴、用電棍電、用手銬把一名男功友的一隻手從前邊背過去,另一隻手從後邊背上來,銬在一起,這種刑罰被他們稱為「蘇秦背劍」,甚麼時候說不煉了甚麼時候才停止折磨,否則不知道被折磨到甚麼時候,而且他們還逼迫修煉者用下流的話攻擊和誹謗大法的師父。這些都是他們用以欺騙和矇蔽那些不明真象的人們的「說服教育」。他們才是不折不扣的惡棍加流氓。

2000年6月的一天,我到離家只隔幾個大門的村民家串門,由於離的近,沒有鎖門,到她家還不到五分鐘,就有人來找我,急沖沖地對我說:「快回家吧,鄉里又來人啦,把你的書都拿走了。」我回家一看鄉里的李連清和一個姓申的由大隊婦聯的人帶著非法搜到一本《轉法輪》和手抄本,我向他們要,他們不給,還要把我帶到鄉里去,我開始質問他們,為甚麼在光天化日下私闖民宅,而且還像強盜一下亂翻亂拿別人的東西,你們這是執法犯法,還講不講道理,我要上北京找國家領導人反映情況。這樣他們在村人的圍觀中悻悻離去。

於是在2000年6月20日,我本著對國家對政府的高度信任,到北京天安門用自己的善念和平上訪,為大法為師父鳴冤,我被帶到了葫蘆島駐京辦事處,在這裏人民公安變成了人民公害,上演了既貪婪又殘暴的一出醜劇。剛進辦事處的門,有兩個人在登記,劈頭便問:兜呢?我說:沒帶。他們用狐疑的目光又從上到下打量我一番又問到:沒帶錢嗎?我又答到:帶幾個路費買票了。接著又問沒帶錢來幹啥?我說:我不是來花錢來了,我是來向中央領導反映情況,說句真心話:「法輪大法好,李洪志師父好,你們善惡不分,專打好人,關押好人的惡行……」他們從另外一名大法弟子兜裏翻出一千多元錢,毫不掩蓋的就地瓜分。惡警讓我往後去,這時接我回辦事處的司機手裏拿著凍得全是冰的礦泉水瓶往我頭上砸,隨即便是一陣拳打腳踢……

我被鄉里來人接回後,以擾亂社會治安和破壞社會秩序為名拘留一個月,本應是一個合情合理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的民事上訪,卻被扣上一個似是而非的荒唐可笑的罪名。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在我們同一個號裏還關了23個功友,有的都已經超過拘留證上的日期好幾天了,可他們就是不放人。我們問管教為甚麼到期不放人,可他們就是不吱聲。我們開始大聲背誦師父的《洪吟》,他們制止,不讓背,當時我背誦的聲音大,他們說我搗亂,打開門兇狠的對我說:跟我走一趟。我走下地板,要穿鞋,他們不讓穿,就這樣,我光著腳跟他們來到所謂的管教室,進門就問我家住哪裏,家裏有甚麼成員及我叫甚麼名字。他們又對我說:你們學大法的講「真、善、忍」你出來了連你丈夫和兒子都不管,你也沒盡到善啊,更沒盡到做妻子和媽媽的責任。我回答到:「不是我不善,如果不是政府把我抓到這裏,我在家中對丈夫體貼入微,對孩子更是無微不至,讓他吃得飽,穿得暖,是政府剝奪了我作為一個好妻子、好媽媽的權利。」接著它們又翻檔案問到:你還沒到日子哪,還差三天呢?你怎麼說我們不放人。我說到:是啊,我沒到期,可是別人到期了,而且還超過好幾天了,你們也沒有放啊,你能保證三天後放我出去嗎?當時他就答:那我可保證不了,因為上邊有規定。就這樣,他們啞口無言又把我送回號裏。

一個月後鄉政府來人把我和另外三名功友一起帶回鄉政府,下車進屋就是一陣拳打腳踢,其中有個惡徒叫王力夫,全鄉煉功的人都被他打過。晚上由鄉里的那些所謂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卜和各村的治保主任把我們四個人圍在中間,你踢一腳,他打一拳,又給一個嘴巴,她們三人中有一個已經50多歲了,終於挺不住了,寫了保證,這回只剩下我一個人了,鄉長彥子庚過來一邊打嘴巴一邊罵到:你這娘們最可惡,還跑北京去了。他們又叫另外說不煉的兩名功友輪番打我,她們不打我就打她們,見她們打我的嘴巴不用力,就拽著她們的手打我嘴巴,當時鄉里的二把手王洪光把腳下的拖鞋脫下,用拖鞋打我的兩腮,一直折騰到半夜11點半,才有人說別打了,叫另外兩名功友把我扶回我們住的屋,我用手摸我的兩腮,拖鞋印還印在腮上,鞋底下的紋道都摸得出來。他們心黑手狠,晚上11點半讓睡覺,早晨4點就得起來,叫我們在鄉政府大院跑步,跑不動就打。吃過早飯給我們放誣蔑大法的錄像,其間不管哪一位進來只要問我說「還煉」,來的人誰都可以伸出罪惡的雙手來打,邊打還告訴我說:打死算白死,上邊有規定。

他們不知把甚麼藥片放入礦泉水瓶中,逼著我喝,我拒絕後,他們開始硬灌,由崔玉民的兒子在後邊揪著我的頭髮,前面王力夫托著我的下頜往裏灌,在鄉政府呆的七天中我肉體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他們又向家裏人索要了1000元錢的保證金。當時說到年底就還給我們,可至今三年多都過去了,家人去要一直不給,這就是中國政府一再對外鼓吹的歷史上人權處於最好時期的真實寫照,春風化雨的背後是暴力加酷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