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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南方中英文幼兒園住園醫生工作期間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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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6日】我叫司兵,女,47歲,曾在部隊擔任主治軍醫,93年12月轉業到地方。98年1月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都得到很大的昇華。在99年邪惡開始打壓大法之後,我曾四次到北京上訪,和平和善意的向領導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卻被江××政治流氓集團非法判刑勞教三年。在廣州小島非法勞教期間,受到的種種迫害與折磨是難與言表的。

我的小女兒和年邁的老母親也受到恐怖萬分的精神迫害。2003年4月我被釋放回家,可是我已經沒有自己的住處,只好到媽媽家暫住。2003年10月我應聘到廣州市南方中英文幼兒園任住園醫生。

中英文幼兒園有許多外國孩子入托。該園有近二百名幼兒,全托幼兒有70多名,年齡最小的不到二歲。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有全托幼兒的園所必須有醫療保健人員在園,以保證幼兒在生病、意外事故中能及時得到救治,保障兒童的生命安全。

我是住園醫生,夜間要處理孩子們的急症、高熱、腹痛腹瀉、嘔吐、鼻出血等各種病症,有高熱驚厥和各種重症疾病要及時抱孩子到醫院急救,同時負責給孩子夜間餵藥,巡視幼兒睡眠情況及房間消毒和第二天的晨檢等全部醫療保健工作。我熱愛自己的工作,不計報酬,不求索取,對工作盡職盡責,得到孩子們、家長和老師們的認可,在上學年被全園教職員工無記名投票選為優秀行政人員。

2004年2月23日夜間,在我工作時間,有兩名我不認識的女性謊稱受我朋友所托,來找我,並要求我離開工作崗位出園。我解釋說我在工作時間不能隨便離園,她們便要求進園,按園所規定,為了孩子們的安全,不許陌生人入園。

後來五山派出所的張警過來說找我有事,我認識他,便請他入園。他說我必須馬上跟他走,我說我在工作不能離開,有甚麼事明天再說。他說不行,上面的命令要帶我走。我問及原因,他說不清楚,也沒出示任何文件、證明等。我說工作規定我不能離開工作崗位,這時候從外面進來5-6名男子漢,強行把我拖走。這些人中沒有一個人是著警服的,張警也沒有著警服。此事有門衛阿超和托班的老師們見證。

當時這些綁匪甚至連工作也不讓我交代一句,使有心臟病需長期按時服用心臟病藥物和需服用抗生素及其他藥物的幼兒治療因此而受影響。它們把我強行推進麵包車,拉到廣州市法制學校拘禁後再無人過問。

2月26日我口頭向該值班王教員提出請求:要求面見天河公安分局領導反映情況,但一直未見來人。2月30日我向廣州市公安督察部門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寫了投訴信,並請學校轉交,但直到目前仍未有答覆。

此次違法抓捕事件,是明目張膽的執法犯法的行為,直接侵犯了公民權,同時非法停止了該園所有幼兒醫療保健工作的進行。對所有幼兒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了直接威脅,給幼兒園小朋友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其後果是嚴重的。

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法制學校的大法弟子,還在遭受著各種從精神到肉體的折磨,不法人員為了強迫我們放棄信仰,放棄對真、善、忍的修煉,採用的手段都是非常恐怖和不人道的。

我呼籲社會各界正義人士,立即制止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踐踏人權、瘋狂的迫害大法弟子的執法犯法的行為,使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無條件早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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