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男女關係問題

——不要再給師父增加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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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4日】《明慧週刊》多次提到修煉人應該如何正確對待男女關係的問題。下面我把自己的親身經歷寫出來,希望對在此問題上還認識不清楚的同修有所啟悟。

我和丈夫關係一直挺好,在2001年,由於家裏發生了一件特殊情況,我為了成全他,我們和平離婚了。因為我們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分手的,所以我們之間還有一些往來,並且他越來越感覺後悔,要和我復婚,我想既然分手了,就不想再回去了,可是自己回娘家後,也很不容易,常常寂寞伴隨著我,這樣我們的關係就藕斷絲連,還感覺我們是夫妻,在這期間師父經常點化我,我心裏很明白,但是真是把握不住這個情,有時做的很好,有時做的不好,我們這種關係持續了半年,我感覺這樣下去不對勁,我們就於2002年辦理了復婚手續,現在回想起來,就是邪惡對我們的迫害。

在辦完復婚手續的第三天,早晨打坐時,定下來後看到,師父站在我左前方,我對面站著兩個打手似的男人,其中一人端來一大碗毒藥,送到師父面前說:你替你的弟子喝了吧。我立即說,不用,我自己造的業我自己還,我不忍心讓師父替我喝,我接過這碗毒藥,咕咚咕咚的一口氣喝了下去,在喝的過程中,我看到,這毒藥怎麼和墨水一樣黑呢,喝完後,我便倒下死了,那兩個人,其中一人抬我的頭,另一人抬我的腳,準備把我抬走。這時,師父一抬手,一道閃電「唰」的從我的頭頂閃到腳底,頓時我睜開了眼睛,心想:我活了。然後出定了。我立即悟到,這碗毒藥就是我這半年造的業,雖然我沒用師父替我喝,但是最後還是師父替我承擔了,把我救活了。

像我這種情況,我們原來還是夫妻,離婚後再有這種男女關係都是造業,何況本來就不是夫妻有這種男女關係的,將會造下多大的業力吧。通過這件事,我悟到不要小看常人這張結婚證,它代表一層法,最起碼讓常人社會承認你們是合法夫妻。一年後,(2003年)有一天打坐時想:我們復婚了,還造不造業了?然後定下來了,看到同樣是那個大碗,裏面不是原來那碗像墨水似的毒藥,而是一碗清澈見底的清水。出定後我悟到,只要是合法夫妻,就不造業。

我想通過我這段親身經歷,能使在男女關係上還在犯錯的同修能夠猛醒。如果真的感覺在一起情投意合,那就做合法夫妻,否則不要那樣做,因為那是神不允許的。

師父說:「操盡人間事,勞心天上苦。」(《洪吟》)如果你還認為自己是師父的弟子,就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了。師父已經替我們承擔的太多太多了,師父夠辛苦的了,不要再給師父增加負擔了。

以上個人所悟,如有不對之處,望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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