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99年10月份,我和單位同事(也是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第二天,我背著皮包,走在天安門廣場上,剛到正中央,突然,一位身穿警服的人站在我面前,問:「幹甚麼?」我沒答話。又問一句:「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回答說:「是。」 他惡狠狠的說:「別走,站著!」只見他用手機耳語幾句,一輛依威科警車停在我跟前,「快,快,上車。」我就這樣被關進天安門廣場派出所。
在派出所裏,我看見一個驚人的場面:有的大法學員手腳被銬在一起,有的兩手反銬在背後,一位大連的女同修三十多歲,口裏只是默念幾句經文,被一個幹警當場拿起一根茶杯粗的木棍當頭一棒。只見那位女同修頓時血流如注,看不清臉面,我心中一陣酸楚:人民的警察怎麼能這樣對待善良的民眾!我用衛生紙給她擦了一會,才看清臉。惡警對男同修用腳踢,拳頭打小腹,有時踢下身,凶殘無比。那些男大法學員沒有一個人還手、還腳,心平氣和的承受著惡警的毒打。
隨後惡警把我們轉移到北京西城分局,非法審問時兇狠得像要吃人,一吼一罵,還瘋狂的拍打著桌子,毫無教養的罵娘,與土匪無異!
第二天我被遣送回黃州關押在看守所。裏面吃的飯裏有蟲、砂子、菜是黃色白菜,菜裏很難見油星,醃菜臭得難聞,關了十五天,還被勒索五六百元錢。
(二)
2000年我被單位領導用車強行送到洗腦班,每天被強迫超負荷的軍訓,晚上強制性的看誣蔑法輪功的反面材料等等。每人還被一至兩個人監督,不准互相在一起活動,更不準談話,不准看書、煉功。就這樣過了十幾天,最後洗腦班惡徒們來了一個惡招:將師父的相片放在地上,男的扒光衣服,將其抬到相片上坐。工業學校老師歐陽明為了不辱師尊,被逼迫跳樓,雙腿骨折,從此以後惡警一直不放過他。歐陽明多次被關在看守所、勞教所殘酷折磨,直至迫害死亡。
惡徒們連一位年過花甲的老太太也不放過,幾個彪形大漢,將其抬起來。只聽見那位老太發出淒慘的叫聲。我也是被幾個彪形大漢抬到師父相片上,頓覺一陣負罪感!傷心的哭了又哭。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尊老愛幼,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去看我的公婆說:哎喲,太過份了,一個弱女子這樣被欺負!旁邊的女兒姑姑當時就哭了,看不下去。
人有人的道德標準,誰好,誰壞,誰違背道德,誰無人性,這不是一目了然了嗎?扒光衣服是合法的哪一條呢?既違背人類道德,也違反法律。學「真、善、忍」做一個社會上的好人,卻硬要將好人轉化成壞人,將頭腦中裝著「真、善、忍」的人變成裝進違背人類道德的人。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三)
2000年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在信訪辦門口,只見山東的學員被北京和當地的公安幹警不分男女推、按、拖、拉上車了。我進了信訪辦,填表,一切照常。不一會兒,一位幹警說:你別走,等一會兒,不久,來了一位駐京辦事處的領導,他說:你們真苕,就算江××錯了,他也不會認錯的,你們好,法輪功好,你們就呆在家裏唄。後來我又被送到了黃州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裝滿了煉功人。下午我們集體煉功。突然,黎明所長來了,惡狠狠的要我出去,一個年輕的男獄警的手裏拿著非常粗的皮鞭,用力的往我的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五、六鞭,一邊打一邊問,你還煉不煉?我連回應幾聲:煉!
獄警氣急敗壞的說:給她手銬、腳鐐一起銬起來。我被戴上手銬腳鐐後,站都站不直,坐也坐不住。獄警還換了一間沒有大法學員的獄室關押我。
裏面關押的犯人都清楚的知道煉法輪功的人是好人。一位四十多歲的女犯人幫我收拾東西、鋪床,口裏還說:「我們都知道煉法輪功的人是學真、善、忍的,是真正的好人,我們呆了一年多,接觸了好多煉法輪功的,我們好幾個人也能背一些經文,動作也學會了。」
我被戴上手銬腳鐐後,站、坐、吃飯、睡覺、洗手臉腳,上廁所等等都很不方便。晚上睡覺,手不能自由,不能平放,腳也不能伸直睡覺,只有兩腳之間空出位,放銬著的手,不能翻身,一翻身那鐐鏈子的響聲,就吵醒了別人。第一晚上沒經驗,不知手、腳怎麼擺放,一翻身就吵醒了別人,當時有人就說:不能搞得響。時間長了,真是難受!正值六月底至七月份的大暑天,裏面不能正常洗澡、換衣,真是苦不堪言!
戴了幾天,突然一天腳鐐自動鬆開了,螺絲掉了,我就開始煉功。黎明惡所長看見後叫來一個男獄警用老虎鉗子、扳手來擰緊螺絲。
過了幾天,又一個法輪功學員被關入。這次是因我倆同時煉功,就將我的左腳和她的右腳鐐在一起,也是非常的不方便,提審她,我必需陪著,上廁所,睡覺,一個做事,另一個人也要跟著,連坐也不方便。我兩腳跟開始流血、流膿水,那種苦、難受的滋味真是無以言表。
我被鐐了八天才解鐐。 釋放後我因講真象被公安局抄家,五個人到我家將法輪功書籍、音像,師父相片,磁帶,像章等等一掃而空。另外將我綁架到公安局,又將我劫持到第一看守所,非法超期關押我整整三個多月,我還被判勞教一年半。在這期間,我幾次申請起訴卻沒人理,並把我送到勞教所繼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