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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市海港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趙輝東的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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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7日】趙輝東,男,大約50多歲,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就一直充當迫害大法學員的兇手,秦皇島市許多大法學員都遭受過他的迫害。他曾非法拘禁多名去北京上訪的大法學員,有的還超期羈押。還有的大法學員在家裏就被非法抓捕,然後被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罪,一關就是一個月,有的甚至被非法勞教。許多大法學員還遭到刑訊逼供,在看守所還遭受犯人和惡警的毒打。

1999年,趙輝東曾經在秦皇島第一次近百人的強迫大法學員放棄修煉(包括大法學員家屬和單位領導)的學習班上攻擊大法,結果以失敗告終,白白花錢,反而給大法學員提供了一個交流的機會。後來邪惡之徒就變了招,把大法學員隔離,然後加酷刑折磨強迫大法學員放棄修煉。秦皇島山海關小灣洗腦班和黑窩昌黎洗腦班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還有青龍法制培訓中心、撫寧洋河水庫洗腦班等。

秦皇島海港區公安分局下屬多個派出所,整個秦皇島海港區對大法學員的非法抓捕都由分局一科負責,遍布整個秦皇島市區的大法學員都遭受過趙輝東的迫害。2000年5月13日,趙輝東親自帶領秦皇島海港區港城大街派出所的惡警王曉光、王偉,突然闖到一大法學員家中,不由分說,像土匪一樣,抓捕了在那裏正在為被開除工職商量怎麼辦的侯豔茹、王偉、劉衛東、王樹芹等7、8名大法學員。到港城大街派出所後,要每個大法學員交100元,非法定了一個「擾亂社會治安」罪,非法強行關押在秦皇島第一看守所。半個月出來後,還強迫大法學員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還要交5000元保證金,並且說以後不去北京可以退還,一年後通知大法學員去領保證金。可是,趙輝東等人說的都是謊言,設的是騙局,他們非法扣留大法學員,然後直接把人送唐山開平區勞教所勞教。

2003年6月8日左右,趙輝東直接參與抓捕大法學員,並對一資料點大法學員董俊明非法審訊,後來又非法抓捕大法學員畢豔珍,並強行在她身體很差的情況下,送唐山開平勞教所,最後花了許多錢,因為身體不合格拒收。

以上事實只是趙輝東迫害大法學員一、二事例。5年來,趙輝東一直充當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學員的工具,做過許多迫害大法學員的壞事,犯有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勒索罪等罪。

在此,我們正靠趙輝東:趕快清醒,不要再幹傷天害理之事,立即停止一切對大法學員的迫害,不要再以執行公務來欺騙自己,自己做的壞事終有一天自己要償還,善惡有報是天理,給自己留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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