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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新華電廠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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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0日】鄧建梅,36歲,95年開始修煉,一直在家修。2000年10月進京正法遭綁架,在大慶市大同拘留所被拘留一個月,回廠後被新華電廠的不法官員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2001年5月分場黨支部書記劉文華找她談話,其內容不詳,第二天她被迫離家出走了。2003年在大慶龍南資料點被綁架,判刑7年,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王洪德,54歲,97年修煉。2000年3月在家無故遭惡警劉殿正綁架,拘留15天。2001年2月,快要到春節了,劉殿正打電話問他走不走,他說準備去北京接兒子,因兒子在北京沒買著火車票,就因這一句話又遭綁架、拘留。後來王洪德離家出走。2002年4月26日,王洪德因給河北省委書記、軍區司令員、天津市長寫勸善信再次遭河北玉田縣惡警的綁架,並被判刑5年。

王洪德在河北期間,投資了樹苗種植生意,簽訂了合同書,而玉田公安局以其家屬是法輪功修煉者為由,不讓其家屬或親人在那兒居住經營,造成十幾萬元的經濟損失。

王洪德與北京某綠色食品公司簽訂種植回收合同,在河北租用大棚種植仙人掌,因他修煉法輪功該公司不履行合同,拒絕回收,他被逼迫轉讓他人時,該公司還是不回收產品,給他造成2萬多元的經濟損失。

在綁架他及其妻子時,在他家的現金1萬1千多元,全部被河北玉田公安局沒收,不簽字就遭毆打。

郭玉珍,47歲,大慶新華髮電廠退休工人,因身患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多種疾病,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自從煉功後,一直身體挺好,再也不打針吃藥了。2002年5月26日遭惡警綁架,並被判勞動教養2年,因血壓高哈爾濱戒毒所拒收,正念闖出魔窟回到家中。

在家裏她又面臨著新的迫害,廠裏頒布了58號文件,文件規定凡是煉過法輪功的,必須交出所謂的「三書」,即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方可上崗。不交者除本人下崗外,還令其親屬下崗回家幫教,她的退休金廠裏一分不給,孩子因有病輟學在家待業,丈夫因她不說假話而被迫下崗,其丈夫氣憤已極,在家裏嚴厲的監視著她不讓學法煉功,偷著煉功都要遭打罵,7月份她就因患腦出血住進了醫院。2004年5月4日含冤離開了人世。

周廣春,49歲,96年4月得法修煉。1999年7月20日被派出所抓走,監控了一天。2000年3月8日遭綁架被拘留38天。2000年10月1日遭綁架拘留15天,並被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2002年4月12日遭綁架,出來後離家出走。4月26日在河北玉田遭綁架,判勞教2年,後被廠除名,開除公職。

孟兆華,70歲,95年修煉,在廠裏58號文件的迫害下,他因不配合邪惡的迫害,不寫所謂的「三書」,不放棄修煉,而被眾親屬指責、圍攻。家中唯一的一個上班的兒媳婦被逼下崗,連續三個月不給開工資。廠長找他談話,要給他送洗腦班。

蘇長霞,因修煉法輪功,兒子不許當兵,失去了參加正式工作的機會,因她煉功而從原來的會計工作崗位調到清潔工崗位,打掃廁所,掏下水道,後又調到食堂做飯。

李淑華,因她修煉法輪功而影響姑爺不能入黨,不准提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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