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教養院貪官酷吏受到天理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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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6月2日】2003年4月16日,教養院發生勞教人員張斌被打死一事引起國際互聯網關注,以下部份相關責任人員(迫害法輪功的劊子手)難辭其咎:

原葫蘆島市司法局副局長兼教養院院長王春元,副院長姚闖(主抓迫害法輪功)自2000年以來,縱容下屬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從而導致在院兩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約2003年下半年,因張斌一案,王春元、姚闖被雙雙免職回家。

王勝利,原教養院管理科科長,帶領管理科幹警無數次殘酷電擊、毒打法輪功學員,致使很多法輪功學員遍體鱗傷,甚至被迫害致死。張斌一事之後,王被免去原管理科科長職務,下到大隊當教導員,而且身體惡化,患了嚴重肝炎,住院動了手術。

張福勝,原教養院管理科幹事,迫害法輪功學員極其狠毒,人稱「教養院第一大狠人」,後來踏著法輪功學員的鮮血又爬升為管理科副科長。2003年張福勝因貪污受賄,被開除警籍,免去公職。

郭愛民,教養院管理科幹事,多次用電棍參與電擊法輪功學員。據傳郭與其未滿10歲的兒子均得了大病,遭開刀手術的痛苦。

吳樹山,教養院副政委,99年迫害後曾參與縱容屬下迫害法輪功學員。約2000年末,吳患腦血栓臥病在床,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來上班。

「善惡有報是天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正是應了這句老話,中國大陸大量因迫害法輪功遭報的事例表明,仇視迫害法輪功學員終究會有惡報及身;相反,停止迫害,並支持善待法輪功學員一定會有福報和一個美好的未來;對於那些不肯罷手仍在參與虐待法輪功學員的人,已經斷送了自己的未來,最終成為江澤民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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