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諸城市大法弟子王發茂被非法判刑5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6月19日】山東省諸城市桃林鄉埠頭村大法弟子王發茂被非法判刑5年,關押在濰北監獄。

桃林鄉埠頭村原名叫山東頭鄉埠頭村。大約2002年9月14日,當時膠南610操控惡警十四人竄到王發茂家非法抄家抓人,當時惡警就動手瘋狂的毒打王發茂,並將家裏的錄音機、摩托車、放像機等全部拿走。

諸城市桃林鄉派出所所長高常福(原諸城市山東頭鄉派出所所長)是主要責任人,此人被他的同行們稱為「笑面虎」,尤其對待法輪功學員更是奸詐無比,經常無故非法騷擾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其目地是讓學員的家屬在承受不了不安寧的日子裏,對大法學員施加壓力,逼迫放棄修煉。

隨後不久,王發茂的妻子與四五歲的孩子也被非法關押三天。

王發茂被膠南惡警抓去之後,就沒有消息。2003年一位新學員與王發茂的妻子、孩子去膠南公安局看守所找人,結果也沒有見到人。看守所也不告訴王發茂究竟被關在哪裏。

直到2003年冬,王發茂從濰北監獄打到家裏電話要衣服,才得知他被非法判刑5年。但是王發茂的妻子好不容易來到濰北監獄探視送衣服時,還是沒見到人。

王發茂在1999年7月20日後經常在膠南地區說明法輪功真象,遭受到江××集團在諸城山東頭鄉的幫兇們殘酷迫害。

======
諸城桃林鄉埠頭村黨支部書記王明亮,家宅電話:6351632
膠南大場派出所所長高常福,手機:13070766822。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