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訴江案與全球訴江浪潮同步
自從今年3月份酷刑受害者張崑崙教授開始以酷刑罪在加拿大提出起訴江澤民的請求以來,近十萬張來自加拿大民眾的呼籲停止迫害,支持訴江案的明信片被寄往司法部長、最高檢察官考特勒先生(Irwin Cotler)的辦公室。
與此同時,加拿大多名政府議員,大學教授,學生會等團體也紛紛致信加拿大總理,要求支持加拿大的訴江案。加拿大國會議員斯科特-瑞德(Scott Reid)、斯萬-羅賓遜(Svend Robinson)、吉斯-馬丁(Keith Martin),麗比-戴維斯(Libby Davies), 查克-吉德曼(Chuck Cadman),瑞德-埃裏( Reed Elley),斯多克維爾-德(Stockwell Day),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瑞震-潔福(Rajam Jaffer)、安德魯-泰利迪(Andrew Teledi)等,以及參議員雷奈爾-安珠查克(Raynell Andreychuk)等紛紛致信考特勒,呼籲他同意張崑崙教授起訴包括江××在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
國會議員瑞德3月16日致信考特勒先生,要求同意刑事起訴江××等參與迫害、酷刑折磨張教授的人員。瑞德議員在致司法部長的信中說,2000至2001年期間,張崑崙先生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曾四次被非法逮捕,遭受了包括電擊、剝奪一切自由的隔離、持續性的嚴酷洗腦以及使用欺騙的手法在內的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
針對江澤民所犯的罪行,瑞德說,這種通過煽動仇恨、經濟威脅、酷刑和虐殺手段進行的有系統的迫害,構成了嚴重的反人類和反良知罪。瑞德最後指出,在中國,司法系統無法為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補救,相反司法系統在根除法輪功的運動中反而成為了其中一個工具。……您的支持將有助於傳遞這樣一個信息:犯下如此殘酷的反人類罪行的人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4月25日,議員馬丁在致最高檢察官的信中鼓勵加拿大政府按照加拿大刑典(the Criminal Code),起訴江××等迫害責任人。 馬丁議員指出,被告名單上列舉的一系列指令以及這些被告被指控罪行的證據都明確表明這場迫害的廣度和深度已經構成了反人類罪。
馬丁進一步指出,張教授的案子是加拿大人第一起利用加拿大法律為這場迫害的受害者伸張正義的嘗試。 馬丁說,加拿大簽署並批准的《聯合國反對酷刑公約》是有效根除酷刑的保證。我們認為此案應被允許由法庭進行庭審。
江發動的迫害是打擊人類良知的群體滅絕
在利用司法程序起訴迫害元凶的同時,從加拿大國會山到安大略省政府,從多倫多市政府前到十幾個大學校園裏,甚至在加拿大的街頭巷尾,人們都可以在模擬審江的法庭上,看到對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群體滅絕罪的審判。
結束當晚的模擬審判後,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主席李迅先生接受採訪時說,江氏集團摧殘和滅絕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實質上是在毀滅人性,打擊和摧殘人類最基本的道義和良知。在鎮壓法輪功的全民運動中,江氏強迫人們在信仰與個人物質利益之間做出選擇,扭曲人性、泯滅良知。
李迅指出:江氏強迫人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因而助長了中國社會「假惡暴」的橫行,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貪官污吏腐化屢禁不止。江氏利用強權操控國家媒體粉飾太平欺騙十幾億中國百姓,還通過駐外使領館向國外輸出謊言,欺騙全世界的善良人民,並將迫害延伸到海外。自鎮壓法輪功的這幾年以來,全中國範圍的天災人禍不斷。眾多的事實表明,只有把江氏及其追隨者繩之以法才是中國的希望,才會使中國善良的人民擁有一個真正美好的未來。
背景介紹: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報告,自2002年10月芝加哥法輪功學員以「酷刑虐待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在美國聯邦法庭起訴江澤民以來,截至今年5月,全球對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法律訴訟已擴展到德國、法國、比利時、台灣、韓國、西班牙等11個國家共25件訴狀。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30/48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