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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李傳文被迫害致死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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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7日】李傳文,男,54歲,漢族,生前住吉林省梅河口市紅梅鎮紅梅街五委,曾經在當地梅河煤礦服務公司中腰井和梅河煤礦五井火車站南劉亞秋煤礦做過臨時工,也曾出租過三輪摩托車。李傳文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純淨了他的心靈,歸正了他的行為,更成了他以後的人生信仰。他憨厚樸實,寡言少語,待人真誠善良,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濫用手中的權力,視國家憲法於不顧,以造假欺騙的手段開始了對法輪功的鎮壓。面對新聞媒體的謊言和誣蔑,面對世人被矇蔽,李傳文震驚了,他覺得自己應該站出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九九年十月他抱著向政府說真話的目地,踏上了去北京上訪之路。沒想到,他在北京火車站就被紅梅鎮駐京的公安人員非法劫持,並被扣上「進京鬧事」的罪名送進梅河口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看守所管教楊野指使犯人對李傳文施以站立體罰,一次性站立長達幾十個小時,在站立過程中,如果身體擺動或者腿彎曲了,立即就會招來犯人的毆打。

被釋放後,李傳文想不明白:信訪辦是民眾向政府反映問題的機構,難道一位公民抱著為國家好,為了全民的身心健康去北京向政府說真話怎麼會觸犯法律呢?這不和國家的憲法相矛盾了嗎?

於是2001年一月,他又去國務院信訪辦,沒等說話,又被綁架,又被送進梅河口市看守所。在一個多月的非法刑事拘留期間,由於他拒絕背監規,惡警指使犯人強行扒下他的褲子,用木板暴打他的臀部(犯人的所謂「開板子」),直打得肌膚開裂流血。打完後再強迫他坐板,使內褲粘在傷口上,待大小便褪去內褲時傷口疼痛難忍。這一次被釋放時,紅梅鎮原公安分局局長牛振奎以「治安罰款」為名向李傳文索要了600元錢,未開收據。

2000年3月,紅梅鎮政府害怕法輪功學員上訪,在原鎮委辦公樓三樓會議室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李傳文被關押在那裏一個月。牛振奎指派幹警到李傳文的住所非法撬開他的箱子盜走了存款摺。關押結束後,牛振奎以此要挾李傳文每日必須去公安分局報到,還要為他擦洗轎車,否則存款摺不予退還。當時一個幹警暗示向李傳文借錢,未達目地,便尋釁毆打李傳文。

同年十月,紅梅鎮政府為防止法輪功學員上訪再次將包括李傳文在內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關押在原梅河煤礦托兒所,李傳文絕食抗議非法關押,遭到牛傳奎的暴打。牛傳奎還強迫李傳文把一盆水舉在頭頂上,並威嚇說:「水要洒了,你看我怎麼收拾你!」

2001年3月23日,牛振奎派公安局人員闖入梅河煤礦原獨身宿舍李傳文居住的房間,非法抄家,並將李傳文劫持到公安分局,為了達到迫害的目地,牛振奎捏造了一個「煽動鬧事」的罪名,第三次將李傳文送進梅河看守所。當時看守所裏強迫犯人捲牙籤,每天給各監舍和每個人限定任務量,李傳文因完不成任務而遭到犯人毒打,他的腰部被打傷,兩個多月行動不便。後李傳文被非法教養一年,於同年的四月份被送至通化教養隊。被教養期間,李傳文曾遭到電棍電擊,被強制勞動,也曾受到犯人的勒索、體罰、辱罵等折磨。2002年3月末李傳文被釋放,回紅梅鎮。經過一段時間煉功後,李傳文的身體漸漸復原,後經人介紹到劉亞秋煤礦上班。

2002年6月18日,李傳文下了4點班,後半夜剛躺床上,現紅梅鎮公安分局局長的孟祥民,帶著警察非法闖進獨身宿舍,抄家後將李傳文綁架到公安分局,第四次把他劫持到梅河看守所,在這受了兩個多月折磨後,被非法判兩年勞教,於2002年9月被關押在吉林長春朝陽溝勞教所。

朝陽溝勞教所是吉林省定點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該勞教所把怎麼樣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真、善、忍」做為工作目標。對外他們推卸責任說:是公安局抓的人,我們只管關押,有冤有屈你們找公安局。對內他們威逼犯人管制法輪功學員,並以一名刑事犯人包夾一名法輪功學員的方式和為犯人減刑等手段,變相的鼓勵犯人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迫害和肉體摧殘。在那裏,因偷、搶、詐騙、打架等而犯法的刑事犯人,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可成為管教們的座上客;而以「真、善、忍」為做人準則的法輪功學員卻受到歧視和奴役。犯人們為了迎合管教們的心意,時常百般刁難法輪功學員,就連上廁所的時間都不給夠,動作稍慢一點即拳腳相加。李傳文的臀部長了疥瘡,爛了很深的坑,不敢坐,但管教卻強迫他坐板,每天一坐就是十幾個小時。他的日常生活吃、喝、拉、撒、睡是在犯人們的辱罵和毆打中度過的,而管教人員正是企圖使李傳文不堪忍受而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李傳文身心遭到摧殘。

到了2003年的下半年,李傳文的身體漸漸不支,營養極度缺乏,食量也越來越少。2004年的春節前後他用同修和朋友寄的錢會了診。醫生嚴肅的告訴管教:「這人馬上辦理保外。」

然而勞教所所長王延偉卻還是把逼迫李傳文寫「三書」作為保外的條件來要挾他。這時的他每天去飯堂吃飯都需要兩個人攙扶著走路,當別人都吃完飯時,他還坐在椅子上喘著氣。三月十日勞教所暗中為他辦了「因病准假七天」的手續。第二天上午管教謊稱帶他去看病領他到衛生所打了一針,然後送回紅梅鎮公安分局。此時已無家可歸的李傳文面無血色,咳嗽不停,生活已難以自理。當天下午幹警將他送到紅梅街一委開幼兒園的法輪功學員張春豔家裏。三月十二日下午李傳文又轉住東升街十委的法輪功學員蓋永光家裏。三月十八日晚,幾名法輪功學員將他送到梅河口市愛民醫院呼吸消化科入院搶救。三月十九日晚六時十二分在紅梅鎮醫院搶救室含冤去世。同修和朋友為他穿上衣褲,把他送到醫院太平間。三月二十日早八點鐘左右,紅梅街道和紅梅鎮公安分局等部門將他的屍體送去火化。

熟悉李傳文的人聽到他逝世的消息都很悲痛,痛恨那些殘害他的人。人們背後議論:這是江澤民欠下百姓的又一筆血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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