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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真象的警察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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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4日】上個月,一個派出所的民警來到同修家說:「你這兒是個聚會的點,許多煉法輪功的人經常來,並且你家裏既有電腦,也有複印機,我們公安局都知道。你抓緊收拾收拾,過兩天局裏可能來看看!」許多同修聽說後,都說「這是講真象帶來的變化!」

一位同修家的樓上住著一個610的人,一天同修對他說:「你們現在還抓人嗎?」「嗨!上面不逼得緊,誰找這麻煩事!」「還送勞教嗎?」「勞教也不起作用,我們知道這些辦法都改變不了你們的心!現在你們不都還煉著嗎!」

一位同修打電話約負責610的公安單獨見面,說想交流一下(講真象),該公安欣然前往。同修就把自己修煉的心得、天安門自焚真象、國內國外的形勢講給他聽,公安說:「我搞這個工作20多年了,我知道人的信仰決不會一朝一夕被改變。據我的了解,咱們這兒的煉法輪功的人都表現很好,這也是他們解釋不了的。」「有些話我不便明說,只可意會,你們也要注意策略,儘量不要讓他們納入視線。如果都被關進××黨的監獄裏,你們甚麼也做不了了。」「你敢不敢把你的想法寫出來,我也準備寫點兒東西給他們看看。」最後走的時候610的公安接過3張真象光盤,要回家慢慢看。

個人體會:講真象要運用智慧,要考慮到對方好不好接受。比如這樣私下裏約一下,甚麼話都好講,效果就好一些。如果公事公辦的樣子,人又多,可能他們就有所顧忌,不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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