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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寒亭區楊明珍因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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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4日】我和楊大姐是在勞教所認識的,楊大姐和她的同修在正法修煉中遭受了種種的殘酷迫害,我聽後心情一直沉痛萬分,對那些惡人惡警的肆意暴虐、髮指的惡行,更是心中難平,愈沉默愈加痛苦,我不能再沉默了,要把這些惡人惡警的暴行寫出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讓更多的世人知道這場迫害的真象。

楊大姐叫楊明珍,是濰坊市寒亭區公路局的一名普通聘任制幹部,就因為她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次遭到寒亭區公安局、610辦公室、派出所、看守所及本單位的無數次迫害,事實如下:

1999年7月20日,她被局長(崔洪波)、保衛科長(劉振清)騙至離單位十多里的官橋公路站非法關押,時間長達11天之久。在這期間,公安有2男(王長江、張復林)2女(張、李),單位有3男長期對她看管,楊明珍失去人身自由,惡人對她輪番圍攻,用威逼、利誘、欺騙等手段強迫寫不煉功保證書。然後由副局長齊興建帶領王長江、張復林把她家抄了,抄走了所有的大法資料及煉功用品,價值5000元(有抄家物品清單)。非法關押期間單位還收了她700元生活費(有單位收據)。

正常上班後,她經過思考覺得師父這麼正,大法這麼好不應該受到這樣不公正的對待,於是在1999年12月25日她決定去北京信訪辦上訪,想和國家主管信訪的領導講講法輪功是讓人做好人的,並不像他們說的那樣。可還沒到信訪辦,在街上就被便衣警察抓捕,戴上手銬,把她們帶到了濰坊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女警察強逼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搜身,搜去的錢她們都白拿去,不給收條,和土匪沒有甚麼兩樣,還有警察打人、罵人、用腳踢人。她們被寒亭區公安接回後,治安拘留15天,每人被寒亭公安局非法罰款3500元,拘留到期後她被單位接回,又被非法關押,逼迫其放棄修煉、不再上訪。

春節後單位撤銷了她的財務副科長職務,叫她去工程科化驗室工作,還專門針對她制定了新規章制度,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拘留算曠工),還把兩年一度自然晉升工資的資格也給她取消了。

在受到公安和單位的不公正對待後,楊明珍覺得地方上是沒有說理的部門。2000年3月她決定再次去北京上訪,這次她在北京南環路被警察抓捕,把她送去濰坊駐京辦,遣送當地後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她被惡警李勇經常用手銬銬在鐵門上,只有腳尖沾地,有一次她的手被銬成了黑紫色,但是怎麼要求也不給放下來。有一次惡警陳家勇把她和荊波給上了大銬,手腳銬在一起,身子不能直立,每天24小時被銬著,她被銬了17天後才放下來(大銬是死刑犯戴的刑具)。

刑拘釋放後,單位領導安排她駐工地,吃、住、工作在工地(央子公路站)離家40公里,不讓她休班,不讓回家,有人監視,實質上她已失去了人身自由,等於被軟禁起來了。

2000年7月她第3次去北京正法,被非法關進了天津收容所,她們不配合惡警要求,慘遭惡警毒打、謾罵,把大法弟子的頭往牆上撞,撞得眼冒金星。4天後被接回德州,在那裏警察審問,她們不配合,惡警就抓著她們的頭髮打臉。單位接回她後,紀檢書記王法祥把她送去城西派出所,由派出所惡警把她送到看守所刑拘一個月,這次有7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刑拘,王麗、袁慶霞、張玉娟3人被2副大銬銬在一起,手和腳銬在一起,身子不能直立,中間的袁慶霞根本動不了,四肢被鎖得牢牢的,吃飯洗臉都是別人幫忙,3個人幹甚麼必須在一起。大銬鬆開後,又把張玉娟、王麗分別銬在「十字架」上躺了十多天。有一天她們向惡警講真象,被惡警李勇、陳家勇、趙漢民、曹惡警毒打,打完後又把她們銬在了走廊的鐵管子上,隻腳尖沾地,銬在那裏身上被蚊蟲叮咬的包連成一片,手銬放低時,她們只能躺在地上睡覺,雙手還得舉著,就這樣她們被銬了24天才放回監室,惡警李勇還用電棍電女大法弟子的大腿內側,大法弟子對他說:「你不要做壞事。」他就罵大法師父,污辱大法弟子。李勇、趙漢民、王惡警在她們被銬期間不讓上廁所,有時長達十幾小時。寒亭區看守所發明了迫害大法弟子的一種殘酷刑具──「十字架」,這種刑具是把人的四肢固定鎖著,不能動,只能仰臥,所長郭光森經常把此經驗介紹給公安系統的其他看守所。2000年5、6月份,大法弟子郭華被惡警弄上了死刑床,死刑床是死刑犯上的床,惡警就是這樣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還有人性嗎?

2000年8月,楊大姐單位的副局長、紀檢書記王法祥、政工科長齊延明受寒亭區組織指派到看守所告訴她:「要黨員就不要法輪功,要法輪功就不能要黨員。」她堅決的回答:「要法輪功!……」就這樣楊大姐的黨員資格被他們除了名。

2000年10月25日,單位企圖再次非法關押她,下班後她丈夫知道後與局長崔洪波講理,把她帶回了家,晚上一輛警車在胡同口守了一夜。10月28日,城西派出所惡警張守鑫和張某兩人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入她家把她抓走送去了看守所,28天後又非法送濟南勞教,走時讓她簽空白勞教通知單,她堅決不簽,惡警張明球(城西派出所指導員)、張守鑫按她的頭、踩她的腳、抓著她手替簽,就這樣楊大姐被非法勞教3年。

自2000年1月起,楊大姐每月只給發200多元生活費,而且只發到10月份,這一段時間被扣發工資7000多元,從11月停發工資直到2002年8月份,這段時間被扣發工資28600多元,2002年8月底解教回單位上班,又被濰坊市公路局降2─3級工資處分,99年和2001年自然晉升2級被取消,這樣她的工資等於被降了4─5級,聘於降為工人,從2002年9月起,每月少發300多元,每年少發工資4000多元。

2000年7月,單位去德州接她(進京正法)的往返車費,司機及陪同人員食宿費,還有被非法勞教時體檢費共計1200多元,局長崔洪波致使財務人員都記在楊大姐帳上,由她自己負擔,從以後工資中扣除。

寒亭區委、區政法委、公安局、610辦公室及楊大姐單位的領導對楊大姐的殘酷迫害是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具體體現。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必報的天理是誰也改變不了的。

寒亭區城西派出所指導員:張明球,宅電0536-7269269,手機13356703760
原城西派出所惡警:張守鑫,手機13583637157
原寒亭區公路局長:崔洪波,宅電0536-725227,手機13906461959
寒亭區公路局副局長:齊興建,宅電0536-7252912,手機13869620995
寒亭區公路局紀檢書記:王法祥,宅電0536-7256701,手機1396368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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