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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深圳及陸豐惡警:立刻停止對我妻子張麗紅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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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2日】從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那一天起,深圳警察就不斷對我妻子及家人騷擾,威逼我妻子寫甚麼保證書,還非法抄了我的家。當時妻子和剛出生的兒子及我的父親住在深圳東湖麗苑,我於1999年10月份,由於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1年,被送往唐山開平勞教所。父親由於深圳警察不斷的騷擾,同時由於我的被迫害,被勞教,而心情壓抑,煩躁,身體變壞,於2000年7月9日突發心臟病去世。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家破人亡。可是,這一切並沒有結束。

我於2001年9月份來了香港,妻子和兒子及剛出生的女兒搬回家鄉陸豐居住。就在昨天,2004年5月19日陸豐市城南派出所所長鄭浩瀚,連同陸豐公安,國安三隊王明,朱曉耀等十幾人,夜晚12點闖進妻子住所,要強行把我妻子帶走。在妻子和家人的強烈抵制下未能帶走。昨晚上至今天大量的警察還守在妻子家的門口。

我在此勸告陸豐的公安:立即停止對我妻子及家人的迫害。全世界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在做著最壞,最違法的事。不要再被利用迫害好人了。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名字都已經上了惡人榜。包括許多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已經紛紛在海外被起訴。善惡必報是天理。趕快停手吧!否則,法律,正義是不會放過你們的,你們也永遠難逃良心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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