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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湯雲霞在彭州市精神病院遭受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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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2日】我叫湯雲霞,女,現年40歲,原租房住在成都市錦江區蓮花二區13幢2單元7號(戶口所在地是成都市彭州市利安鄉5大隊9小隊),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成都市錦江區610辦公室、錦江區公安分局一科和伴仙街派出所(現改名為龍舟路派出所)非法判勞教兩次,非法關押15次。第二次於2001年7月14日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勞教1年半,關押在四川省資中女子勞教所。2002年12月非法勞教期滿後,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又被彭州市610辦公室主任岳起貴、陳強和廖某某從勞教所非法押送到彭州市洗腦班無限期非法關押,在此期間被非法押送到彭州市精神病院2次。

2003年7月初,由於我用絕食來抵制彭州市610和彭州市洗腦班邪惡之徒對我的這種無限期迫害,爭取我應該享受的公民人身自由權利,結果被強行押送到彭州市精神病院。關在精神病院,惡徒們給我輸入不明藥物的液體,致使我全身長滿了大大小小的包塊。包塊紅腫,有的有手掌大,有的有拇指大,奇癢無比。惡徒們根本不顧我的健康,在此嚴重的病情下,仍然非法強制給我戴上重刑腳鐐,並繼續輸入不明藥物液體。我拒絕輸液,被不明真象的護士劉敏將我的手反綁在床上又繼續強行輸液,致使我全身疼痛難忍,根本無法動彈。更令人髮指的是,我再三要求上廁所,都遭到劉敏的無理拒絕。幾天之後,我又被彭州市610辦公室主任喬立軍、常平和駕駛員鄒丹紅強制押送到洗腦班迫害。

一星期後,我又被押送到精神病院被非法關小間,惡徒們仍然強制給我輸入不明藥物的液體。在此期間,610辦公室的人員和利安鄉政府的人員強行要求我的家人寫保證才釋放我回家,並說人已經不行了。家人都以為我真的得了精神病,嚇得六神無主,拒絕寫任何保證,並要求見我本人。家人的要求遭到610人員的無理拒絕,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

彭州市洗腦班和彭州市精神病院在彭州市610辦公室的嚴密控制和指使下,瘋狂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鄭偉剛被綁架時身強體壯,在彭州市洗腦班和彭州市精神病院非法關押1年多時間後,被迫害癱瘓了。在人接近死亡時,彭州市精神病院醫生請求610辦公室主任喬立軍放人,可喬立軍竟然拒絕說:「不行,我們還要觀察!」我在彭州市洗腦班和彭州市精神病院受到殘酷迫害,體質嚴重下降,體重從120多斤減至80多斤;醫生曾小平體檢查出我患上嚴重的腸粘連和闌尾炎,但惡徒們仍舊不放人。在這種情況下,我無法繼續忍受迫害,於2003年7月26日凌晨3點冒死逃離虎穴狼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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