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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臨澧縣惡警楊峰等歹徒劫持毒打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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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0日】楊峰,男,身高1.7米左右,是臨澧縣公安局國安大隊隊長,原政保股長,這個身為公安的執法人員究竟幹了些甚麼樣的惡事要揭露他呢?各位正直善良、富有正義感的朋友請聽我道來:

在臨澧縣金融系統有一位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法輪大法,此人原本病魔纏身,身體狀況極差,在單位是出了名的長期病號,曾經在家病休長達八年之久,被疾病折磨得痛不欲生,多次產生輕生自殺的念頭。就在生不如死的痛苦時刻,一九九八年煉上了神奇的法輪功,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重德行善,修心養性,做好人,再加上五套簡單易學的功法,確實起到了祛病健身的奇效,在較短時間裏,身體竟恢復健康,並重新走上了工作崗位。此人通過自己實踐,認識到法輪功是一個使人心身淨化、道德回升,利國利民的好功法。一九九九年法輪功遭到不公的打壓後,此人依然堅定地修煉法輪功。只因不放棄對「真善忍」大法的信仰,先後5次被抓,關進看守所,常德戒毒所、拘留所,甚至判勞教強迫轉化,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二年六月某日,這位法輪功修煉者(從勞教所出來不久)去常德返回,想不到被惡警楊峰一夥劫持。當天晚上關押在城關派出所的監房裏,晚上七點左右,單位一把手和人事科長去看望本單位的法輪功修煉者,問了一下有關情況,就在這時惡警楊峰一行四人進來了,不知何故,另一惡警楊志宇怒氣沖沖,嘴裏叫著「就是這傢伙」,並揮舞著拳頭衝過去,對著法輪功修煉者當胸就是一拳,還狂吼著:「要他跪下」,法輪功修煉者不屈服他的淫威,不肯跪下,這時,楊峰也吼叫著「跪下」,並將法輪功修煉者的一隻手臂扭到背後,楊志宇也上來扭另一隻手臂,兩人用力企圖將法輪功修煉者強按跪下,可是法輪功修煉者頑強抗爭著,兩人用盡了力氣也未能將其按倒,惡警楊峰便叫來另外兩人幫忙,此二個上來後,用腳猛踢法輪功修煉者的腿窩和膝蓋處,這樣惡警四人合力終於將法輪功修煉者強行按倒跪下,可是法輪功修煉者非常頑強,倒地後,馬上用力抗爭著又站了起來,惡警楊峰不知說了一句甚麼,法輪功修煉者不予理睬,眼神中並有輕視他的意味,沒想到惡警惱羞成怒,口中叫到「你敢蔑視我」,衝上來用拳頭打其頭部、臉部,將其左眼外側打得青腫,後又不停地扇其耳光,打臉部,直到把鼻血打得流出來,鮮血流在地上濕了好大一片水泥地。想畢惡警楊峰手也打累了,才住了手。這就是惡警楊峰當著修煉者單位領導施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個真實畫面。

第二天,他們就將法輪功修煉者關押到金寶灘看拘留所,理由是法輪功修煉者去常德事先未向公安「610」辦公室申請報告,未得到批准,因此非法綁架關押了一年多。

各位正直善良的朋友,法輪功教人以「真善忍」為準則,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以此來淨化人的身心,提高人的道德,對任何國家、任何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而今,法輪功修煉者僅僅堅持信仰「真善忍」,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卻遭到關押、毒打、勞教、判刑,以至迫害致死,這難道不是千古奇冤嗎?我們都知道憲法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這是人的最基本權力,那麼我們看看到底是誰在違法,是誰在破壞憲法實施,是誰在濫用手中的權力迫害無辜,到底是法大於權,還是權大於法?難道人手中有權就可以肆意妄為,毒打折磨善良的群眾嗎?難道這些人不是在執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權力在行惡幹壞事嗎?我們應該明白,法輪功修煉者維護憲法賦予的信仰、言論、人身自由及人格尊嚴沒有錯,煉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更沒有罪!希望善良的民眾早日了解真象,樹立正念,共同反對這場迫害,早日結束這場迫害,不久真象大白時,您會看到今天的正義之舉會為您帶來生命永遠的美好!請各位善良的朋友永遠銘記: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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