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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河北省赤城縣東卯鎮黨委書記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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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20日】

原告:赤城縣東卯鎮法輪功學員。
被告:蘇友,男,52歲,赤城縣東卯鎮黨委書記。

訴訟請求:

一、依法追究蘇友4年來對赤城縣東卯鎮法輪功學員犯下的如下罪行:

(一)非法拘禁罪;(二)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三)敲詐勒索罪;(四)行賄罪,誣告陷害罪。

二、依法追究蘇友的民事賠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1999年7月份,蘇友把全鄉40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在鎮會議室4天多。每人罰款50元。

2000年4月份,蘇友非法拘禁三道營法輪功學員13人,每人罰款150元,無任何正式的行政處罰單據。

2000年7月份,蘇友非法拘禁三道營法輪功學員數人在三道營大隊,強迫他們給大隊做被子、擔水、打掃衛生,拘禁1個月,罰款若干,無正式單據。

2001年5月份,蘇友把全鎮法輪功學員20多人,非法拘禁在鎮會議室20多天,罰款若干,無正式處罰單據。

2002年9月份,蘇友將全鎮法輪功學員20多人,非法拘禁在鎮會議室近2個月,罰款若干,無正式處罰單據。

(二)蘇友對待法輪功學員非常凶殘,每次非法拘禁,對法輪功學員非打即罵,對待到北京上訪接回的法輪功學員就更狠毒。他不但親自動手毒打法輪功學員,而且還指使和縱容其它鄉幹部毆打法輪功學員,甚至濫用刑具。

1999年10月份,中六灣法輪功學員張文生和三道營河南的學員吳桂芳進京上訪被接回,蘇友帶著鄉幹部圍著她倆拳打腳踢,打了張文生幾百個耳光,致使他牙齒活動,很長時間不能嚼飯。最後把她倆踩倒在地,五花大綁,繩子勒進肉裏很深,送縣看守所關押。

2000年4月份,蘇友把13名三道營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在鄉政府,指使王方生和閆某某毒打他們。13人被打耳光無數,口鼻流血,頭暈臉腫。吳守泉、周上平、古建成被打得很長時間不能認人。

2000年6月,三道營法輪功學員喬連英進京上訪,被接回後,蘇友把她打得鼻青臉腫,頭髮蓬亂,暈倒在地,2天沒吃飯。最後向她丈夫敲詐4300元錢。同年6月,三道營劉書琴進京上訪,蘇友強迫河南村盧正蓮夫婦承認是組織者,他倆不承認,蘇友對他倆大打出手,左右開弓抽他倆耳光,最後五花大綁送縣看守所,拘留1個月,罰款若干。

2001年1月份,中六灣法輪功學員王芳亮,吳桂榮夫婦,三道營法輪功學員閆書梅,城關法輪功學員王春梅,進京上訪被蘇友接回,蘇友帶著鄉幹部對他們大打出手。陸安龍狠命抽打王芳亮,閆書梅、王春梅耳光無數,王芳亮的左眼被打成黑青。蘇友還命米常帥打王芳亮耳光,他自己拿木棍輪流抽打他們。最後吳桂榮還被勒索了1950元錢。

2001年5月份,蘇友把全鎮近20名法輪功學員拘禁在鎮會議室,男女同住,不能正常休息。蘇友找張文生的茬,說張文生誣告他,打張文生耳光無數,最後把張文生銬在小車上。

2002年10月份,蘇友逼問柏木井法輪功學員翟桂花傳單來源,夥同李植文、米常帥對她嚴刑拷打,把她打得鼻青臉腫,頭暈目眩。上廁所時,她腿軟癱倒,米常帥罵她裝蒜,對她又一陣毒打後,揪住衣服把她扔到屋中,正撞在桌稜上,米常帥硬逼她自己走。

被蘇友毆打的人還有很多很多。

(三)自99年7月至2003年四年來,蘇友濫用職權對東卯鎮法輪功學員瘋狂地進行敲詐勒索,罰款180多人次,金額高達10萬多元。

1999年8月份,蘇友把全鄉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進行敲詐,上至七旬老人,下至十歲兒童,少則50元,多則1500元。無任何法律根據,也無正式罰款單據。

99年三道營被敲詐上、100元的法輪功學員如下:

古大恆500元   吳鳳銀500元   喬鳳廷500元    王淑花500元
吳鳳林500元 王淑蓮200元 張淑英250元 張書梅500元
閆書梅1000元 段書娥500元 於正琴500元 明書琴500元
周上平500元 唐玉英500元 張鳳蓮300元 ……

99年萬泉寺一帶被敲詐上100元的法輪功學員如下:

馬東鳳300元 邵書香300元 趙連琴700元 張 傑700元
王芳亮500元 高秀花300元 趙連英150元 徐富堂600元
田桂蘭600元 張 旭700元 王書琴300元 ……

99年東卯鎮勒索情況如下:

白亞麗500元 韓桂珍500元 張玉珍500元 張鳳華1500元
石金龍妻500元 孫登升妻500元 ……
交不起罰款的被強迫到樂卯修路。

2000年4月,蘇友把三道營13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在鄉辦公室,輪流毆打之後,每人罰款150元,他們是:盧正蓮、吳鳳銀、趙玉娥、周上平、張開明、吳守泉、古建成、唐玉英、 閆書梅、 劉書琴、張書梅、吳守枝。

2000年7月蘇友非法拘禁煉功人,敲詐勒索如下:

盧正蓮、吳鳳銀夫婦2500元 喬連英4500元 趙玉娥1250元 張書娥1250元 唐玉英1250元 劉書琴1250元

2001年5月,蘇友非法拘禁全鎮法輪功學員,敲詐如下:

喬連英500元 吳桂榮1000元 李鳳蓮2000元 張旭1500元 王書琴200元 張樹娥3000元 張桂英3000元 吳鳳銀200元……

2002年9月--10月,蘇友非法拘禁勒索法輪功學員如下:

王淑花740元 張書娥740元 張鳳蓮600元 吳守泉500元 盧正蓮50元 唐玉英600元 唐玉娥700元 崔正英700元 於正琴740元 明書琴740元 張樹娥1000元 張桂英800元……

(四)2002年9月,蘇友從龍門所調回東卯後,對法輪功的迫害更加瘋狂了。在蘇友的彙報要求下,邱建國派縣公安局把三道營村(蘇友本村)法輪功學員抓起來10個,關進看守所。並把全鎮20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在鎮會議室進行迫害。請求上級辦理勞教。

據說,被勞教的10名法輪功學員由於不符合勞教條件,因此高陽勞教所不予接收。蘇友為了達到勞教學員的目的,硬給勞教所送禮30000元,買了許多禮品,後來高陽勞教所才勉強把人收下。

被勞教的10個人是:翟桂花50歲、張玉珍50歲、吳桂芳53歲、張書梅48歲、趙玉娥52歲 、閆書梅49歲、劉書琴48歲、吳守枝40歲、喬連英48歲、吳鳳銀(男)50歲。其中,吳桂芳、閆書梅、劉書琴三人剛從勞教所出來時間不長,就被第二次勞教了。毫無道理的被抄家抓走到送高陽勞教不到2個月時間,她們沒有接到任何法律文書,家裏人也沒接到任何書面通知,不知道勞教期具體多長時間。蘇友揚言3年。

現在,被勞教的10名法輪功學員,有2人被迫害得得了重病。趙玉娥行走艱難;吳守枝神智失常,渾身是傷。

綜上所述,蘇友做為一名小小的鄉級行政幹部,濫用職權,橫行霸道東卯鎮,為非做歹,嚴重侵犯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同時也敗壞了政府形像。他已經嚴重地觸犯了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241條[故意傷害罪];第247條[刑訊逼供罪];第248條[虐待被監管人罪];第274條[敲詐勒索罪];第243條[誣告陷害罪];第389條[行賄罪]等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之規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之訴訟。望人民法院秉公裁定,制裁犯罪惡人,除惡揚善,為民除害,宣正義於赤城。

控告者:法輪大法弟子
200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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