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間,輝縣市大法弟子積極主動的向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執法人員講真象。當得知要庭審大法弟子吳朝剛時,幾名大法弟子先後找到主審法官講真象,要求無罪釋放吳朝剛。庭審前天晚上(5月10日)午夜2點30分左右,雷電交加,瓢潑大雨一直下到天亮,當天緊密的雨絲又下了一天。近五十名大法弟子都是披著雨披,打著雨傘提前來到法庭周圍發正念。還有幾名大法弟子向本次庭審的工作人員講了真象,希望他們不要再助紂為虐,做江氏流氓集團的幫兇,要善待好人,善待法輪功學員,他們都靜靜地聽著。
5月11日下午4點庭審開始,審判員沒有了昔日的凌人盛氣,用平和的口氣宣讀了吳朝剛的所謂「犯罪事實」。可笑的是,吳朝剛用來擦污衊大法文字的抹布竟成了犯罪證據。最後讓吳朝剛陳述時,小剛堅定地說:「你們為甚麼非法抄我家?修『真善忍』做好人無罪,我要求無條件釋放!迫害大法,天理難容!」一場十幾分鐘的庭審就這樣草草收場,既沒有證人證言,也不讓當事人辯護。當要帶走大法弟子吳朝剛時,法庭裏的大法弟子質問法官:「你們為甚麼不讓辯護人發言!這不合理!」之後幾十名大法弟子又來到法院大院和沿街公路邊向正下班回家的工作人員和行人講真象,並大聲的告訴周圍的人:「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是好人!」「法輪大法蒙受了千古奇冤!」許多明白真象的人們都向他們投來讚許的微笑,還有人悄悄豎起大拇指。
次日,雲開霧散,陽光普照大地。一場正與邪的較量,感天動地,不禁想起《洪吟(二)》中的詩句「連天雪雨神佛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