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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北安市惡警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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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4日】黑龍江省北安市公安局的不法之徒,自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大法以來,緊隨其後,對北安市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迫害,敲詐勒索無惡不做,公安局正、副局長荊佔江、姜長軍等不法之徒訛詐法輪功學員的罰款就達六十多萬元。

2003年12月22日,大法弟子李殿榮在家中被北安市公安局惡警綁架,現被關押在北安市看守所。

荊佔江、姜長軍夥同屬下武振明、李文革、李明濤等人,還利用職務之便,隨意抓人,隨意批捕,藉機高額罰款、肆意勒索或暗示嫌疑人家屬拿錢,達到數額方可放人。否則,被抓的人就被長期非法關押或任意做假材料,上報判刑。因拿不起錢而被無辜判刑的冤案太多了。

北安農民苗鳳英,因自家田地被姜的親屬多佔了,便多次上訪,遭到姜報復,被拘留。出來後,她又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接回後,武振明惡狠狠地說:「這回老子關死你,看你再上訪。」她被關押數月後,竟然以「煉法輪功」的罪名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送進齊齊哈爾市雙合勞教所。而她根本不是煉功人。只是這些不法之徒都知道對法輪功學員他們可以為所欲為的加以迫害。

另外,武振明、李文革、李明濤等人有恃無恐,常以查法輪功為名破門而入,見有錢人家,就逼主人罵法輪功,不從者,便以法輪功論處,搶了錢財,再把人帶走。有一次,他們三人闖進一百姓家,搶走三個皮包,五百元現金被武振明塞進腰包。武振明為洩私憤,曾用手槍把將一個人砸得頭破血流。提審時,他和李文革私設刑堂,將一對嫌疑人夫婦「上大掛」,尼龍繩勒進肉裏,身上多處血跡斑斑;將一名女子手指砸斷;李文革把一壺開水倒進一女子上身……

武振明本是北安一流氓,素質極差,品質惡劣,花錢混進公安隊伍的。在荊、姜庇護下,武家開起了「酒吧」,荊、姜及公安中的色鬼都去武家。北安市看守所違反國家法紀法規,任意對嫌疑人濫用刑具,侵犯公民合法權利。所長鄭海濤、陳忠夥同惡警鄒傑、龍大夫、李吉祥等人動輒打罵嫌疑人,對他們上刑──手銬、腳鐐、灌食、「扣地環兒」。令人髮指的是,他們把人踩在地上,用粘滿泥土的液化氣管子給人灌食──粒鹽、瀉藥等。被灌者吐出的有血、蛾蟲、黑線頭兒。有的牙都被掰掉了……

江澤民鎮壓好人、迫害善良無辜的百姓,一手遮天,對法輪功人員推行口頭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問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種族的殘暴政策。它打壓的是最古老最基本的人類道德,毀滅的是人類僅剩的一點做人的良知,打壓的同時助長著假、惡、暴、貪污、腐敗。也使得這些北安的不法公安人員執法犯法,有法不依,魚肉百姓鄉里卻肆無忌憚,把殘害好人卻成了正當的,敲詐煉功人的血汗錢趁火打劫也成了合法的,簡直是黑白顛倒。其實從這我們也可看出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對每個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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