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我被送進齊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洗漱用具、鞋全被扣留。夜裏睡在水泥地上,後被轉交當地監獄超期關押八個月。頭幾天連續突擊審問,不讓吃飯、睡覺,搞精神、肉體雙重折磨,還把家裏人找來圍攻,當時我怕他們株連家人說丈夫不在家去打工了。他們當面給我們夫妻造謠分裂夫妻關係,說我丈夫死了。我嚴肅質問時他們改口說「我跟你們開玩笑」。他們讓丈夫與我離婚。凡是被抓的大法弟子都讓其家人來圍攻,反過來誣陷我們大法弟子不要家人。
惡警們暗示家裏人拿錢取保。惡警曾叫囂著說「讓他們出錢,看他們連飯都吃不上還煉不煉。」
2002年4月10日還剩下我們四位,劉繼玲,57歲,四次被非法關押,多次被勒索,再也拿不出錢了。一次被抓的原因是去農村姐姐家串門;一次是她去菜市場買菜時間長了。崔秀榮,55歲,家裏的承包地、房子被扣押,家貧如洗。王敬輝,36歲,被強迫離婚開除公職,兩次被非法關押。一次去北京講真象,第二次是去哈市進貨被非法抓捕。我52歲,家裏沒有固定經濟來源,靠打零工勉強糊口。
就這樣,因我們四個家裏實在拿不出5000元巨額罰款,就被非法關押。關押期間,惡警利用減期小利收買刑事犯監視,發現煉功就打罵、戴上手銬。我被非法關押八個月,其他三位被關押五個月。後來我們絕食抗議迫害,堅決要求無條件釋放。
五天後2002年4月17日晚8時左右,天下著小雨,警察偷偷放我出去,不許我大聲說話,不讓同監室人知道,不讓我收拾自己的衣物。到家後,從家人口中得知惡警勒索三千五百元錢,另外還要請吃飯。這期間我大女兒開火鍋城,惡警以調查為由常來大女兒處白吃數次。惡警的名字:王洪濤、王長富,還有兩個不知姓名。
他們明放暗不放,片警常來家騷擾,秘密監視,不許我離開寶泉鎮。我家住大慶,我要求回大慶家裏與丈夫團聚,大女兒家有四口人,也是租房住,地方很小,我常住也不方便。這樣合情合理的正當要求,惡警堅決不許,嚴密監視。
回家七天,我去臨縣給小女兒相對像,到屋裏沒說幾句話,男方還沒見到呢,惡警跟蹤趕到那裏,不容分說將我拽上警車。途中在車上我質問惡警(王長富、海龍、郭健)為甚麼抓我?王長富說:不抓你,去那裏把你給女兒相對像的事說清楚就沒事了,老大姐、大嫂你就相信我吧。
惡警就這樣用極其卑鄙的手段誘捕後,把我單獨關押,不許家人接見,不給被褥,每天只給兩頓少量的稀飯,吃不飽。木板床沒有鋪蓋,冰得睡不著。我的心臟極度衰弱。惡警說死了就往外拽,不死抬也抬上車送勞教。
5月23日天沒亮,惡警就叫收拾自己的衣物,秘密把我送到勞教所非法勞教,沒通知家人與個人。這是不按法律程序辦事,剝奪人權的違法行為。法律規定是判勞教的必須先通知家屬準備衣物、日用品等,個人簽字才能生效。
勞教所的環境更加邪惡,手段更卑鄙。利用特務暗中監視、密報,整天遭受包夾強制觀看邪悟材料錄像,被迫坐鐵椅,每天只許上廁所三次,沒有飲用水,而自備水瓶經常被沒收。所用全是冷水。
幹活車間四面通風,冬天凍得人用薄塑料包裹身體,手腳都凍傷。車間夏天悶熱難耐,而且農藥有毒,氣味嗆人,沒有任何防護。藥粉滿屋飛,經常有人把藥粉弄進眼睛。有上面人檢查,就讓被洗腦的猶大說假話「工作八個小時,不累,每月一頓肉」,不讓堅定修煉者見上面來人,怕他們說真話、揭露迫害。2003年12月25日解教,派出所仍不放我回大慶與丈夫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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