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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人自述99年以來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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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日】我今年61歲,湯原縣糧食局職工。我是被江羅集團上了黑名單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曾四次被湯原縣公安局政保科綁架,兩次勞教,五次抄家,全家人被剝奪生存自由兩年零一個月,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我的親人們也受到嚴重的傷害。

1999年7月19日,縣裏召開了一天緊急秘密會議,擬出了抓捕法輪功學員名單,那時的主要責任人有縣委書記田立英、政法縣長劉國強,同全國形勢一樣,當時湯原縣從上到下籠罩了一片陰森森的恐怖氣氛。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與另一法輪功弟子(我們平常叫「同修」)進京護法,就是要向國家反映法輪功對國家、社會及個人只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然而不但沒能反映情況,反而被前門派出所抓送到黑龍江駐京辦關了三天,被我縣公安局政保科的曲顯峰和我單位的吳毅接回湯原。在縣公安局被審問時,政保科科長周鐵剛逼我,如果我說不煉就放人,堅持說煉就拘留。我們被拘留了十天,我的孩子被迫交了一千元保金。

回家後發現家已被抄。從那以後,周鐵剛經常到我家騷擾和恐嚇,揚言不准再煉法輪功,只要有人舉報就抓你,也不准和煉功人接觸,有三個人在一起交談就抓人。

10月份的有一天,縣610辦公室主任柳昭興帶省市610人員來到我家,市610主任說:你不能再煉,也不能再進京,如果你再進京,我的飯碗就打了,我家還有妻兒老小呢,你要再煉就判刑了。

10月28日,單位通知我到糧食黨委開會,到會場只見一個人扛著錄像機一個場面一個場面的錄,610主任柳昭興說:「今天給你們煉法輪功的錄像,你們兩個站長都同意了,他們在那邊會場錄,這個會場就你自己錄,你要配合我們的工作,下面你發言吧。」我說:「請把錄像機放下,誰同意,你去錄誰,我不同意,如果你不答應,我就甚麼都不說。」我明白他們不是錄我講甚麼,而是錄下我的一些鏡頭,配上他們想說的東西,要造假新聞。這時我單位的一個領導說:「咋的也得把這個場圓下來呀!」我告訴她:「我不是給誰圓場的,我不同意的事,誰也改變不了我!」糧食局黨委書記董強大發雷霆,柳昭興帶錄像師走了。

當年11月26日我二次進京,12月26日回來,當時就被政保科王永春綁架,罰站一天,不給飯吃。後被非法判處勞教一年。周鐵剛說:「你到哪兒都告不贏,這是中央下的令。」2000年1月12日送勞教,由於親屬的要求,臨走之前與家人見面,這時進來一位以前認識的律師,聽我家人說判我勞教的很多內容是栽贓陷害,那律師對周鐵剛說:「她有冤情,你叫她寫份材料吧,我給她辯護。」周鐵剛一聽,猛拍桌子彈起來,手指著我說:「你走到今天你怨誰?我當初(4.25期間)找你談,只指望你能給我透露些法輪功活動的真實情況,對我抓這項工作有個幫助,可你對我一句真話都沒有,我問你小屯有人放法輪功錄像是誰家,你一個不知道,十個不知道,我頭腳走,後腳你就給他們打電話叫他們轉移資料,那時你要說了真話,我就都摁住了,一個也去不了北京,現在可好,走了20多個!」我說:「如果我把這些都告訴你,那我還算是修煉人嗎?資料都被你收走了,我們以後看甚麼?」周鐵剛又指著我說了一些難聽的話,見此情景,律師(茹國芬)就走了。我被送到佳木斯勞教所。

在勞教所裏,一日三餐苞米麵發糕,多數做不熟,白開水煮蘿蔔絲,沒有一點油也沒有鹽,買鹹菜大醬得花一倍的錢,吃飯常吃半飽外面就站排了;上廁所還沒等蹲下就站排了。每天勞動要10多個小時,有時14~5個小時。挑白瓜籽、紅小豆、牙籤,做白灰袋子水泥袋,由於長期吃不飽,超負荷勞動,身體一天不如一天。煉功前身體的病狀全出現了,被鄭隊長發現,經醫院診斷,肺氣腫、氣管炎、心臟病、高血壓,回勞教所又經市檢察院丁法醫確診,給我辦了保外就醫。勞教所胡科長到我縣辦手續時,610柳、政保科周、糧食黨委李書記都不同意保。後來勞教所降低了條件,由我兒子出保派出所和街道開個居民證明才放我出來。

從2000年7月19日開始,派出所、街道、單位專門派人24小時監視我,一到所謂的敏感日,還增兵加崗,後來2002年我才知道,原來把我上了頑固不化的黑名單報到省裏去了。

2000年10月份,全縣城內出現了大量的法輪功真相傳單,11日晚10點多,周鐵剛帶幾個惡警來到我家破窗而入,當時我沒在家,周叫我兒子去另一屋開燈,等我兒子回來時見到一疊法輪功真相資料擺在炕沿上,一惡警說:「這是在你媽被垛裏翻出來的。」我兒子當時嚇傻了。周軟一陣硬一陣逼我兒子按手印,我兒子不按,又逼我兒媳簽字。我被逼得有家不能歸,漂泊在外。縣裏向糧食黨委要人(當時縣委代理書記是劉多兵),糧食黨委一個新上任三天的書記(董強)被全縣通報,都逼哭了。我單位支部書記在局裏反省一個多月,找不到我不准他上班。我所有的親屬家全被找到,蹲坑監視,翻印了很多我的照片,下通緝令,發放到全縣各鄉鎮、大小村屯張貼,懸賞從5千元升至2萬元。孩子的姑姑聽說後過來打聽一下怎麼回事,馬上被糧食局的人跟蹤,我的姐姐整天哭,為我提心吊膽,兒子告訴我說,每天24小時當中只有睡著的時候才算是安寧一點,只要一醒,第一念就是媽媽安全嗎?有沒有被他們抓到?那段日子真是度日如年,我兒子和70多歲老姐姐承受得太多太多了。妹妹在臨終前說,我怕是見不到二姐了,流著淚離開了人世。那段日子裏,惡警還幾次半夜或下半夜到我家騷擾,數九寒冬的將我兒子叫起來,到我那院開門給他們看看,有沒有他們要找的人。為了控制我再進京,周鐵剛扣押我的身份證長達4年半之久。

街道主任張志珍只因辦保外手續時給我出了街道居民證明,縣裏罰了她2萬元錢,她就把這筆賬算到我頭上,可又找不到我,就想了個主意──拿我的房照頂,我兒子堅決沒有給她,這樣才保住了我全家人的棲身之處。

我長期流離失所,學不上法,又見不到同修和家人,精神受到極度傷害,身體又出現了修煉前的症狀,呼吸困難,心跳加速。又到年關,流離失所已有3個多月,為了減輕所有被牽連的人的負擔,我決定回來面對一切。臘月二十八,單位為了「感化」我送來了60斤大米和一車煤,我隨即交了一份鄭重聲明,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中午12點半,糧食局將我找去,有局長、黨委書記和單位領導,他們勸我把聲明收回來。我告訴他們,謝謝你們對我的關心,這份聲明早在從勞教所回來就應該寫,由於人心太重,怕再挨抓,一直沒寫,現在我既交了就不能收回來,我不能一錯再錯。晚5點多,610柳昭興、政保科周鐵剛、糧食黨委董強、糧庫主任王清晨來到我家,柳昭興要我保證春節期間不進京。我告訴他,我沒想去,也沒想不去,我更不能寫甚麼保證。他看我不寫就逼我兒子寫,不寫就抓人,我兒子被逼寫了保證,還得寫媽媽如果進京就抓他去坐牢,接著我單位領導王、黨委領導董都簽了三連保。晚上8點多,政保科周鐵剛、鄧建儒來將我綁架,這時我喘得很厲害,心跳得慌,口渴得要命,我已走不了路,周、鄧二人一左一右把我架著強行送進了看守所。這已經是第三次被綁架。在看守所裏,我整天整宿咳嗽,喘不上來氣,不能入睡,同室的同修向外報告呼救也沒人理。正月初八,在看守所裏惡徒強迫我們看天安門自焚錄像,當時有八個大法弟子被關押,看完就把我們隔離開,一個一個地錄像錄音,最後一個輪到我,鏡頭話筒都對著我,問:「看完剛才的自焚錄像,你還煉法輪功嗎?」我堅定地說:「煉!」播音員說:「都煉自焚了,你還煉?」我告訴她:「那是假的,是編的,是騙人的,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第7講第1節講法中明確告訴煉功人不能殺生。所以真修弟子是絕對不會做自焚之類違背大法的事情的。」回看守所的時候在走廊裏聽到一個610的人說:「哎呀,一點作用也沒起呀!」我感到很欣慰,八個大法弟子一個也沒有妥協的,江羅集團的邪惡陰謀在這裏又一次被識破,他們的陰謀不但沒有得逞,反而給我們創造了講真相的機會,借此機會我們都講了真相。2月21日惡徒又非法判我勞教一年,送到佳木斯勞教所,因身體原因勞教所不收,2月19日被放回家。

出獄後,路遇兩位以前的鄰居嘮兩句,順便給她倆講講真相。其中一個鄰居很疑惑地說:「這精神不是挺好的嗎?」顯然,是有人造謠說我精神不好了。那個鄰居繼續說:「不過你也真行,寧可不要工資也要法輪功!」我告訴她倆:「法輪功我要,工資我也要,不要工資我怎麼生活呀?是邪惡不給我的,這400元的勞保費對我家來說是太重要了,兒媳體弱,兒子手術後腸子粘連,全家就靠這勞保費度命呢!」

2001年6月22日,湯原縣城滿街都出現了「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最大的掛到縣政府院裏、電視塔上。政保科懷疑是我策劃幹的,惡警馮洪偉、西城派出所所長王兆力於6月23 日下午1點來抄家,晚10點惡警曲顯峰等又來抄家,把我比自己生命都珍惜的法輪大法書籍和圖片資料等全部抄走,又將我綁架。兒媳當時就犯了心臟病。到公安局審問,筆錄上只有問沒有答,局長楊金山當場決定將我收監。被投進監獄約一個月後的有一天,同室的兩個犯人打架倒在我身上,我的心臟急速地跳,後又被犯人所嚇,我抽了半個小時多,同號裏的人嚇哭了,找周鐵剛說,凡有心臟病的人都應保外就醫,周說得局長同意,他和局長談,這一談又是一個月,我的肝每天都疼,管教向周鐵剛反映,周鐵剛說:「不管,關死她。」後來我姐姐出面交涉,經醫院確診,肺、肝、心臟等都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經研究才把我放了。周鐵剛陰陽怪氣地說:「放你回去是治病,這說明法輪功不治病。」我告訴他:「如果是一個沒煉功的人查出這些病還能站著出去嗎?在這裏坐了160天還能走著出去,這就是法輪大法的神威!我能活到今天是師父的呵護!」

我已有兩年沒開勞保費了,是610柳昭興給我定的每月65元生活費,這65元別說全家人,就是我一個人也不夠生活呀,周鐵剛還和我兒子要保金,兒子說沒錢,周說借也得交。兒子實在承受不了接二連三的勒索,又不忍心不接媽媽,經人說合打了2千元的欠條才接我出來。

2002年中共召開「十六大」期間,邪惡之徒們奉上級指令,又一次企圖綁架我,這一次我用強大的正念堅決抵制,加上家人的強烈譴責和反對,邪惡企圖終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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