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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西果園第一看守所惡人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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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日】我是甘肅省蘭州市大法弟子。抱著治病的想法,我1996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知不覺,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師父的著作《轉法輪》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

1999年7月,一夜之間,江氏邪惡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血腥鎮壓,周圍的許多同修被抓、被打、被抄家,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到惡毒的誹謗、誣蔑。

2000年10月,我到北京和平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只因一句「法輪大法好」我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北京惡警毒打,回到蘭州,又被非法關押在蘭州桃樹坪看守所15天。

了解大法真象的私企老闆仍留我在單位上班。受江澤民邪惡宣傳毒害的丈夫,不顧修煉大法使我身心健康的事實,2000年12月,粗暴地將我打的鼻樑骨折,面目全非,血流的要用臉盆接,丈夫所在學校的領導竟然說「煉法輪功的該打,不予處理」,我也因此丟掉了工作。

2000年12月,抱著年僅2歲的女兒,我又一次走上了艱難的上訪之路,我要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在天安門廣場,身體強壯的便衣、惡警,瘋子一般毒打著法輪功學員,有的被打破了頭,有的被打斷了胳膊,但「法輪大法好」的呼聲不絕於耳,響徹廣場,震撼蒼宇。

2001年4月18日,流離失所的我和同修在街上被蘭州市公安一處惡警非法綁架,在無任何罪名的情況下,他們不顧我年幼的孩子需要母親照顧,將我投入惡名昭著的蘭州西果園第一看守所。

看守所當時正強迫犯人剝嗑正林廠的瓜子,謀取暴利,管教指使牢頭強迫我們嗑瓜子,並禁止我們煉功。我們聲明修大法無罪,我們不是犯人,我便和其他同修一起,絕食抵制非法迫害,絕食第三天。惡警張林林、孫曉玲指使犯人王香蓮、黨麥琴等,由號長秦雯帶著七八個犯人,關起號室門,我被犯人抓住摔倒在地,壓住四肢,打臉、捏住鼻子,卡住腮幫,用鐵匙撬開嘴,強行灌食,我被折磨的幾乎窒息,腮幫裏被搗爛。第二天放風時,我看到其他同修和我一樣,臉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大家正念抵制,使惡警的陰謀沒有得逞。

一次,一同修被送勞教,我們在大院內高呼「法輪大法好」抵制無理迫害,同修張麗慧被砸手銬腳鏈達10天之久,無法正常吃飯、睡覺、上廁所,惡警田××在我們大法弟子的一致抗議下,才去掉了同修的砸銬,張麗慧手腕和腳腕上的血印幾個月後仍清晰可見。

7月底,我們絕食抗議無期限非法關押。惡警李慧指使犯人王香蓮、黨麥琴等同看守所衛生員,在院子裏用濃鹽水對我和其他兩同修插胃管迫害,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

8月10日,父親、弟弟接我回家後才得知,市公安處惡警魏東在勒索我父親2000元後才放人,而綁架我時,身上帶的500多元錢、小靈通、手錶等物全被搶走。

我從西果園看守所出來的第二天,同隊的西固大法弟子張鳳雲被惡警張林林、邪惡犯人王香蓮等活活折磨而死。在4月初,民勤縣的大法弟子劉蘭香也是在西果園看守所被活活打死。回到家,抱著我不到三歲的女兒,我不禁淚水長流:僅僅因為我們信仰「真、善、忍」,修煉於心於身、於國於民都大有好處的法輪功,就遭骨肉分離,甚至無辜失去寶貴的生命。

8月中旬,丈夫一紙狀書,將我告上法庭,蘭州城關區人民法院,不顧我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卻遭丈夫毒打的事實,以我煉法輪功為由準於離婚,無視婚姻法中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無視幼小的孩子需要母親照顧,強行將孩子、住房判與丈夫,何言法律之公道!

離婚後,渭源路街道辦、派出所、拱星墩派出所經常到我娘家騷擾。2002年「十六大」召開之際,城關分局在隊長陳××的帶領下,竟出動警車,大批警察到我母親家,妄圖抓捕我,騷擾至午夜12點多,等不到我的情況下才離開,接下來,整整一個星期,惡警們天天到我娘家騷擾。

2004年2月,拱星墩派出所又到我娘家騷擾,追尋我的下落。

自1999年7.20以來,只因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江氏邪惡集團害的我失去了家庭、工作,家人遭到無端的恐嚇,但我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希望善良的人們能明辨是非,擁有美好的未來。

相關責任人:城關區人民法院:韓茜君
              齊紅波
              瞿 梅
蘭州天正法律事務所:郭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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