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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拘留所的一束玫瑰

——記發生在阜新新地拘留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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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1日】1999年12月24日,遼寧阜新法輪功學員陳曉英在散發法輪功真象材料時,被阜新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進新地拘留所。

第二天,陳曉英的丈夫崔廣喜(不修煉)拿著一束紅玫瑰鮮花來看望妻子。他說:「曉英,今天是你的生日,咱們倆結婚快30年啦,我從來沒送過你甚麼禮物,我特意買了一束紅玫瑰花送給你,代表我對你的一片心。你是我的好妻子,你們煉法輪功的沒有錯。這束紅玫瑰他們(警察)不讓我往裏帶,所以呆一會我還得拿走,你就多看幾眼吧。沒想到今年你的生日在這裏度過……我雖然不煉法輪功,但我尊重你的人生信仰,你們修煉「真、善、忍」的都是好人!無論誰反對,我都會站在你的一邊,支持你!」

他的一席話令在場的大法弟子擁抱著哭了,覺得很感動;同號的女犯人聽後也不自覺的抽泣起來。旁邊的警察說:「拘留所裏送鮮花,這真是新鮮事。」

1999年7.20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大法,無數大法弟子被抄家、關押、勒索;從上到下的媒體都在極力詆毀法輪功,混淆視聽,致使許多不明真象的民眾仇視法輪功。然而發生在阜新新地拘留所的這個故事卻讓人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對法輪功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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