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7日左右,我因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還未達到上訪目地,在北京一旅館就被非法抓到石家莊駐京辦,又被送回當地派出所。所長孫志信、幹警呂賓把我和同修關在滯留室凍了一夜,天一亮,呂賓拉著我和同修到郊區公安科按手印。下午3點左右把我和同修拉到談固新村召集村民開我倆的批判會,說我們擾亂社會治安送拘留所關押15天,到15天時,我們被送回談固派出所,逼迫我倆寫保證書才放回家。
1999年12月中旬,我和同修到派出所想要回保證書,孫志信大怒,關押我倆一天一夜,晚上他把我送到談固村治保會關又關了三天。
2000年元旦因本村同修上訪,本村治保會民兵以談話為藉口,把叫我到派出所,所長孫志信罰我與幾名大法弟子在寒冷冬天罰站2-3天,晚上在滯留室或站或坐在冰冷的石灰地上,然後又把我們送回談固治保會非法關押15天,罰款2000元,逼迫寫保證。每到『敏感日』就派民兵3-5個,有時更多,到我家裏擾亂我一家的生活,甚至派人圍著家門不讓我出去。
2000年4月28日-29日我又一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大法好,為法輪功鳴冤,被便衣警察抓到站前派出所,送至石家莊市駐京辦,被銬在暖氣上。29日11點左右被當地談固派出所所長孫志信、幹警呂玉濤及治保會民兵馬××拉回當地派出所。我被銬在大院車棚的鐵柱上,用繩子綁在手銬中間,繩子吊在頂棚的橫樑上,使我的身體彎曲,頭低到胸前,雙腳似不著地,使勁撇著雙臂。惡警呂玉濤惡狠狠的說是讓我後背抱輪。所長指使民兵用電擊槍電擊我的雙手及身體。孫、呂兩惡警打我耳光無數,用腳踢我,對我連打帶罵,說我上訪連累了他們,上邊罰了他們的錢,孫惡警說:上邊要是撤了他的職務,非弄死我不可。亂打一通還不罷休,還嫌不夠狠。又找到一條板凳,幾個人把我抱在凳子上,用繩子吊起我的雙手,然後把凳子一撤,當時就把我摔到地上,手銬震開了,把我右手腕硬是給弄開兩條傷口,肉已翻開。他們已經沒有人性,又把我吊起來折磨我,還用警棍在兩繩子中間擰勁,令我雙肩至整個手臂疼痛難忍。那種痛苦至今令我難忘,一直到幹警上班才把我放開,還怕別人看到我的傷口,用袖子給蓋住。手銬給我卡的緊勒著肉,把我背銬在車棚的鐵柱子上,在太陽下曝曬一天,時不時過來打我耳光,惡警呂玉濤用打火機想燒我臉,被我吹滅。晚上又把我叫到屋裏對我打罵不停,用電棍電我腳心,用警棍打我後背,還墊本書,怕留下罪證。
30日下午,派出所副所長李新奪等3-5人到我家抄家,抄走大法書一套,講法錄音帶一套及師父照片一張。孫所長還非法沒收我700元,說是接我的路費。5月2日把我送進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6月2日接回派出所在所內監視居住20多天,家人擔保放回。他們酷刑折磨使我雙肩不能動,手腕留下傷痕,手、肩長時間麻木,不能用勁,三個多月後才恢復。
2000年6月30日談固派出所非法判我勞教一年,我被送到石家莊市勞教所女子四大隊,每天勞動17個小時,勞教所經常派人做我們的「轉化」工作,被迫看誣蔑大法與師父的錄像,利用邪悟者及特務對我強行灌輸歪理,在高壓下我出賣了自己的尊嚴,犯了謗師謗法的彌天大罪,這使我終身內疚。2000年11月底被放回家。
2000年底,談固派出所把我叫到談固鄉政府關押了3天,在此期間我向鄉政府口頭聲明對我的『洗腦』作廢,我要重新修煉大法。沒幾天郊區政府區長、鄉長,村治保會領導及派出所幹警呂賓等二十多人到我家證實,說讓我寫一份聲明還把我送回勞教所。春節前夕派出所呂賓帶搜查證及二名民兵要對我家進行搜查,被我和家人正念拒絕,幹警無意透露說,因前幾天對區政府的口頭聲明,想到我家找到大法書及相關資料,就把我送回勞教所。
2001年春節節前陰曆二十七左右,十幾個民兵跳牆進入我家,把我騙到派出所非法關押,說是上邊有命令,還有十幾名進過京的大法弟子,到大年初一下午5點左右才把我們放回家。
2001-2002年期間派出所幹警呂玉濤、本村包片民兵時不時上門騷擾。某月中午,幹警呂玉濤及不知名的幹警,到我家搜查,被我拒絕,把我帶到派出所妄圖給我整理材料,我正念清除,拒絕配合,惡警沒有得逞,晚6點左右放回。
石家莊市談固村治保會主任:馬儒林
石家莊市談固村委會:0311-5063647
石家莊市談固派出所地址:石家莊市躍進路,郵編050031;電話:0311-5672842
張國均,河北省610主任,地址: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46號,郵編:050052.電話:辦,0311-7906310;宅,0311-7906898;老家樓房電話:0311-459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