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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清遠市龍塘鎮政府對大法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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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3日】我在1998年得法。我未得法之前身體有多年疾病纏身。通過煉功身體、精神狀況都變好了。法輪大法使人道德回升,身心健康。

「7.20」以後,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鋪天蓋地的打壓給眾多大法學員及其家庭造成很大的傷害。我和其他同修一樣,想向政府反映情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而去了北京上訪。毫不講理的警察非法把我抓到北京公安處,後又轉廣東駐北京辦事處,被搜走身上的資料及350元錢,扣押七天才將我們又轉回廣東省清遠市公安局。後派出所要3000元錢,還無理由抄我的家。

2000年6月15日幾個惡警到我家來,把我騙去龍塘鎮政府一處關押犯人的地方,非法將我拘留。在這裏關押了15天進行洗腦,我家人全不知道。吃、睡都在這間房裏不許出去,有兩層鐵門鎖著,一切都是秘密的。我要求出去走廊走走,惡警不許還罵看管人員。他們在精神上、身體上都折磨著同修。610的人天天在污衊、攻擊大法,講「無神論」,對人實施精神強姦。惡人寫出所謂的「十條保證」逼我們抄,不准我們煉功,還要強收我們60元伙食費。

2001年11月初,因我講真象,610的幾個惡人帶著公安來抄家,還惡言惡語罵我,在騙、嚇都無用的情況下,抓我去了看守所拘留了60多天。這期間,無論他們怎麼折磨,我都不理睬。於是,他們就脅迫我的親人來勸我,他們的所做所為毒害了多少人。他們看到仍不能得逞,就將我非法判勞教。三水勞教所不收我,看守所的邪惡人員逼我交了1000元伙食費,放我回家。結果在郊外還執行了一年的刑期。

2002年3月11日晚上,突然來了十幾個人,口氣強硬,用強制手段要抬我下樓去見一位甚麼「新書記」。他們的目地是要綁架我去橫河第二公安分局進行洗腦,我在那裏被關了100天。

我回家後,邪惡人員經常打電話來干擾、監視、甚至上門來。我對他們說:「法輪功是好的,修煉『真善忍』是正確的,我沒有錯,法輪功被打壓四年了,你們還迫害到何時?善惡必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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