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9日下午5點半左右,綏中公安局大隊長楊志學帶著張希文、田士東、常維興和開車的任××對我進行了非法抄家,但他們甚麼也沒找到。然後把我綁架到了政保大隊。王福臣指使張希文問我從哪取經文了、都給誰了,我說我不會告訴你的,王福臣一聽就躲到外面去了,讓張希文行兇,張希文對我說:「你不說我要強制你說」,我問他怎麼強制,他說:「你不說我就打你,打到你說為止,要不然我就交不了差。」然後張希文就拿了一把新笤帚打我的頭部、兩個肩膀和臀部,我說:「你身為警察打人是執法犯法,我修「真、善、忍」沒有錯,而且我為了別人不被你們綁架而挨你打,我是為別人,你是為你自己,你說咱倆誰境界高?」他又打我,後來見我真不說便破口大罵。王福臣見張希文黔驢技窮就走上前來對我說:「大姐啊,你說你何必呢?你說了我就把你放回家。」後來他們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非法關了22天。我被放出來的時候王福臣讓我寫「保證書」,我沒寫,又讓我交200元錢,也被我拒絕了。當時看守所關了100多名大法弟子,他向每個人都勒索了錢,最少的是200元,說是做「費用」。
王福臣因為沒從我身上得到任何東西就懷恨在心,經常打電話騷擾我。有時一天打5、6次電話,說:誰誰說了跟你有聯繫、誰誰說了經文是從你那裏拿的……我一直沒理他。2000年12月,王福臣非法監聽了我家電話,並私自把我家從11月開始的電話單從郵局打印出來查我跟誰有電話往來,還騷擾我家所有的親友,問他們有沒有煉法輪功的。
2000年12月14日早6點10分,王福臣帶著張希文、田士東、任××又對我進行了非法抄家,當時他甚麼都沒抄到,只有一個煉功用的墊子被他搶走,然後直接把我送進了看守所,因為他沒有找到任何綁架我的證據和理由,就再次把7月份綁架我的理由拿出來重審了一遍,非法判了2年勞教,這等於一件事他給我判了兩次。
當時馬三家不收我,其間(前後共半年時間)王福臣用各種手段和馬三家拉關係,馬三家仍舊不收,我被非法關在拘留所半年多,我就向王福臣提出要上訴,他卻剝奪了我上訴的權利。5月份的一天,拘留所賣東西的金寶庫告訴我沒被送走是因為馬三家不要人了,王福臣給馬三家拿了2、3千元送禮都沒打動所長蘇境,並說王福臣正在為這事找局長、政法委「活動」。就這樣,王福臣終於在6月1日把我送到了馬三家。
2003年7月,我丈夫去政保科找王福臣要1000元押金,王福臣說那1000元押金「都吃了、不給了」。並再次向我愛人勒索了200元,說是他們科裏來了新人,要200元歡迎他吃飯用。
2003年12月15日,我給王福臣打電話追討押金,王福臣說:「那1000元是罰款。」我說:「我沒接著罰單」。之後我又多次找他要押金錢。2003年12月22、23、24、25日,王福臣連續打電話約我去葉家(那時他已經調任葉家鄉派出所所長),在電話裏說找我嘮嘮嗑,我說:「我交錢是在政保科交的,我不去葉家。」
12月26日,王福臣告訴我說讓我看我的檔案。按約定地點到郵局門前見面後,王福臣要押金條,我說押金條沒在我手裏,王福臣聽說替我保管押金條的人在外地就不答應還押金,對我說:「我罰了你200元錢。」我向他要罰單,他說罰單在檔案卷裏。於是我跟他起到公安局政保科看案卷。政保科的人對我都很客氣,支持我向王福臣追討押金。
找出案卷之後我發現案卷裏沒有罰單,也沒有押金的底根,卻發現了許多真象材料,可事實上,王福臣抄家時根本沒抄出任何大法資料,只帶走了一個煉功用的墊子,我明白了:這些真象材料是王福臣偷偷塞進案卷裏的,判勞教,就是憑著這些真象材料判的。
我問他:「這些真象材料是從哪來的?為甚麼貼在我的案卷裏?罰單呢?押金單據在哪?案卷裏為甚麼沒有?」他見惡行敗漏,臉嚇得變了顏色,不知所措,急忙奮力搶走了案卷。他不敢回答我的問話,轉而說:「我給你退回1000塊錢,沒罰單我也給你1000塊錢,你以後別找別人要錢了,直接找我就行了。」我明白:他是怕他的違法行為被我揭露給其它人。
2003年12月29日,我再次找王福臣要錢,他說了很多罵人的髒話,並掛斷了電話。再撥他的手機時,他說押金的底根毀了。我說私毀單據是犯法的,他無賴的說:「你告我去?你去北京找江澤民能咋的?你告去吧!」我說:「我用不著找江澤民,你別看他是個大邪惡頭子,你這個小邪惡還不配到他那掛名去。」15分鐘後,王福臣找了個藉口戰戰兢兢給我打了電話,說:「大姐,你看這樣行不行?明天你給我打一張收據,我不是押了你1000元錢嗎?你給我打500元的收據,另外500元等你把單據拿來我再給你。」我不同意,要求一次把1000元結清。
2004年1月7日,我再次找王福臣,他在信用社門口交給我500元錢。我給他打了500元的收據,讓他在收據上簽名,他不簽,我說:「不簽不行,你要不簽,我總去找你,這事我見誰跟誰說。」他無奈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