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因不放棄修煉被迫害致殘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4月26日】我現年53歲,是個家庭婦女。修煉前,我患有多年的腦血栓,成把成把的吃藥,生活不能自理。老伴去世後,我難以承擔醫藥費,生活艱難。自修煉法輪功後,我的身體逐漸地強壯起來,各種疾病不治自癒,至此心愉快、身健康,全家有了幸福的生活。

當我得知修煉法輪功被禁止後,於1999年7月去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講述我受益於法輪功的實際情況。當我到達三合市,轉去北京時被非法劫持。我們被集中在三合市一個單位長期不用的大會議室裏,拘留了一天一夜,於後半夜被盤錦市興隆台區派出所接回。當時被抓的還有我市十幾名大法弟子和丹東市的兩名大法弟子。當天在三合市這個大會議室裏被拘押的一批一批的各地的大法弟子有數百人。

1999年12月15日,因前次上訪未成,我又去了北京。當時遇到去北京上訪的13個省市的70多位大法弟子。其實那時,我們已無處無法上訪,上訪就是被抓、被打。我們部份大法弟子想了個辦法:去八達嶺煉功,證實大法。這些大法學員被早已布置的軍警發現,強行把他們送到延慶拘留所,遭到非法搜身搜查後,集中在一個非常潮濕的地方,條件特別惡劣。每個學員都被戴上手銬子,輪番審訊,折騰了一整夜。還強迫每個大法學員買拘留所裏賣的、高出市場價數倍價錢的被子和日用品,才允許在鐵板上睡覺。三天後,我被盤錦市有關人員接回,關進了盤錦市看守所。每天吃的飯菜簡直無法形容,菜裏砂子、泥、耗子糞、樹葉子、雞毛等甚麼都有,甚至吃出粘痰。稍有不從,管教就強行體罰,甚至不讓穿棉衣,到室外受凍。最後我的家人花了4000元錢,我被拘留45天後回家。

2000年2月27日,我同另兩位同修去北京。我們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劫持,轉到盤錦看守所拘留兩個月後,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教養院裏,惡警們每天強迫我們跑步、做操、看電視、背院規、寫檢查、寫批判稿、硬逼罵大法,不配合就體罰、不讓睡覺等,造成我血壓升高250以上,因病危送醫院治療,一個月仍不見好轉,到八月末提前解教回家,由於我多次遭受非人的折磨,造成雙腿殘疾,走路一瘸一拐的,至今未能恢復。

我回家後,經常有單位、社區、派出所幹警到家裏來騷擾,逼著我寫保證書、決裂書,行動被監控,電話被監聽,造成全家人晝夜不得安寧,最近社區又有人多次到家中騷擾。鋪天蓋地的謊言宣傳,坑害了多少不煉法輪功的中國老百姓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