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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議員要求內政部長就拘禁一事做出合理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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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5日】2004年1月,在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江氏集團的欺騙與壓力下,不明真象的法國警察在巴黎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騷擾。事情發生後,法國法輪功學員積極向法國社會各界人士講清真象,要求有關責任者承擔法律責任,並向法輪功學員道歉。法輪功學員的呼籲正在得到越來越多人士的關注與支持。

法國國會議員雷昂納爾•律佳(Lionnel LUCA)4月13日給法國內政部長書面提問,要求對此事件這一措施的條件做出合理性說明。提問發表在法國國會的《官方通報(Journal Officiel)》及國會網站上(https://www.questions.assemblee-nationale.fr)。

提問全文譯文如下:

雷昂納爾•律佳先生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訪問期間於1月24至28日在巴黎發生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盤查、拘留事件提請內政、內部安全暨地方自由部長先生的注意。看來對他們的盤查與他們穿戴與法輪功有關的黃顏色的服裝與圍巾有關。多次此類的盤查被拍攝並[可能]在中國播放以證明對這一門派(philosophie)的修煉人的迫害的合理性。他希望了解促發這一措施的原因及對[採取]這一措施的條件做出合理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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