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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陸市大法學員張建英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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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0日】1999年10月中旬,電視、廣播、報紙不斷造謠、歪曲、誹謗法輪功。為了向政府、向人民講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為了維護大法,我於10月21日同安陸其他幾個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訪,行使憲法賦予中國公民向政府表達自己意願的合法權益,因為我們信任政府。

到了北京,我每天看到天安門廣場上都在抓法輪功學員,只要警察便衣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你如果說是的,馬上便會開來一輛警車把你帶走。信訪部門並不是像人民公僕對待人民的來訪,傾聽人民的呼聲,了解人民的冤屈,而是不分青紅皂白,只要是煉法輪功的人上訪,就送給當地駐京人員,押回當地,面對一群群手無寸鐵,沒有過激的言行,沒有反對政府,只是和平、理性的想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的人,卻像對待敵人一樣,使迫害不斷升級,手段愈演愈烈。

25日晚電視上又狂轟亂炸地誹謗法輪功,給法輪功學員非法定性,為了維護大法的尊嚴、神聖,為了捍衛真理,我決定到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哪怕被抓、被打,甚至失去生命。

26日清晨,我坐車來到天安門,沿途看見天安門附近到處是警察、便衣盤問行人。天安門旁邊街道上密密麻麻停了長長的幾排警車,一眼望不到頭,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的緊張氣氛。我和另外兩名大法弟子剛剛到達天安門廣場中央,就上來一個武警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無所畏懼回答說:「是的!」武警馬上叫來幾個便衣把我們推上警車,拉到了天安門派出所。在派出所院子裏,我看見警察把一個女大法弟子拉出隊列拳打腳踢。我們一遍遍齊聲背《論語》、《真修》、《洪吟》,那聲音響徹寰宇、驚天動地、泣鬼神。不一會就來了幾輛大客車,把我們拉到豐台體育場。在豐台體育場,裝滿了來自全國各地省、市、縣的大法弟子足有上萬人。豐台體育場內,到處是被搜身的、被拉出隊列毒打的、被罰面壁而立的、被罰抱輪的大法學員。有一個女大法弟子把《轉法輪》拿出來看,就被一群惡人、惡警抓住頭髮拖出幾百米遠拳打腳踢,我身上帶的《轉法輪》也被強行搜走了。

由於我沒有報地址,就被關押在順義看守所。到了看守所,公安強迫我們像犯人一樣蹲在地上,要我們把衣服脫光檢查是否帶了大法書籍等。我們一個監室裏關了來自吉林、黑龍江、遼寧、山東、河北、河南、湖北、廣西、四川等十幾個大法弟子。由於我們都不說地址,就被公安日夜輪流提審。在關押的第七天,他們用手銬銬著我的手提審,一個最兇、最愛打人的長臉高個公安拿著污衊大法的紙要我念,我不念,他就一腳踢在我的腿上,向我臉上吐口水。後來他們在我包裏翻出了電話本,知道了我的地址。

就這樣,我在北京被非法關押了8天後,由安陸市公安局接回安陸,被關押在四里看守所裏。由於我們堅持煉功,被看守所的醫生楊鈞練訓斥,大法學員中有的被罰面壁,有的被罰戴手銬,有的被罰跪。一天晚上,10號女監室的大法弟子煉功被姓王的看守發現,他拿著所有牢房的一大串鑰匙砸在劉洋的頭上,把劉洋的頭砸得鮮血直流;他用手摑潘小英、潘菊英的耳光,把潘菊英的耳朵打得幾天都聽不見聲音。為了抗議迫害、抗議非法關押,我們二十多人決定集體絕食,看守所、政保科、610聯合起來對我們進行殘酷的野蠻灌食迫害。

當時我和黃曉慧關在一個監室裏,他們把黃曉慧叫出去,不由分說就由一群刑事犯按著灌濃鹽稀飯。當時參與迫害的有柯季成、陳季東、陳新潤、劉黎光、張文明、老所長加外勞的刑事犯,外勞刑事犯撬不開黃曉慧的嘴,劉黎光就用鉗子上去就把黃曉慧的牙齒撬掉了一顆,鮮血伴著咸稀飯被灌進了黃曉慧的肚子裏。看到渾身是血,髒兮兮的黃曉慧回到監室時,我們驚呆了,這就是江澤民及其手下殘害善良、殘害婦女、踐踏人權的鐵的事實。

接著,惡警叫我出去,柯季成說「你們為甚麼不吃飯?」我說:「你們打人、不准我們煉功、非法關押我們這麼長時間,我們是好人,沒有罪,我們不吃飯是抗議你們的迫害。柯季成說:不吃飯就灌,別的我們不管。於是幾個外勞刑事犯抓頭髮,按肩,按腿,強行撬開我的牙,用鐵起子在我的口裏亂攪,把濃鹽稀飯直接往我的喉管裏倒,嗆得我眼冒金光,幾乎休克。當時我是坐在石凳子上,他們把我的頭往後壓得很低,我根本就不能正常吞食。他們用鐵起子壓住我的舌頭,我幾經窒息而死,吞進去的稀飯鹹得要命,我的口裏被撬得稀爛,到處是血,牙齒也撬鬆動了,這就是安陸的610執行江澤民的「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的邪惡鎮壓政策的具體施實,這就是江澤民犯下的滅人性的滔天罪行的又一個活生生的見證。

這是我在肉體上被迫害的事實,還有在精神上的迫害更是難以言表,一張拘留證就把我非法關押了半年之久。1999年的冬天非常寒冷,我們每天只能用冷水洗臉、洗腳,每天吃的菜水沒有一點油,有時吃的菜梗硬得跟木棍似的,我想豬都不會去吃的,卻每天收我們每人15元生活費,其間多次把我們家人拉到看守所勸我們放棄修煉。惡警們煽動我們的家人,對他們說我們煉功人不要家庭,不要事業,不要孩子等。這真是強盜邏輯!是這些惡警執法犯法,非法關押我們不放人,卻說我們不顧家人、不要事業。

1999年鎮壓法輪功之前,我們煉功人在哪裏都是一個好人,沒有人到北京上訪,更沒有人不顧家人、不要孩子,我們只是業餘時間煉功、學法,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何罪之有呢?我們是大法修煉的實踐者。

我的家為了救我出來花了1萬多元,其中我的生活費交了3000元,罰款交了3000元請客、送禮花了幾千元,這些錢都是家人東拼西湊借來的錢,到如今我家欠的債還沒有還清。

2003年6月11日中午,國保大隊陳新潤、沈超、李寧、府城所的王片警、高片警,一行五人強行在我上班的地方把我綁架到車上,又到我家抄家,抄出了幾本書、煉功帶、幾份真相資料和幾封沒發出去的信。他們把我帶到府城教育站一個辦公室裏進行非法審訊、追查資料來源,他們好立功邀賞。當時參與迫害我的有陳新潤、沈超、李寧、陳秀東、高片警、610的周××6個人。柯秀成、塗亞東、唐建國是幕後指揮,他們六個人分成三班,每班8小時輪換,晝夜不讓我睡覺,我的眼睛稍閉一會他們就拉起來站著,李寧幾次把我像驢子推磨一樣推著轉圈,用下流的語言侮辱我、諷刺我。

從11日到14日連續四天三夜不准我眨眼睛皮,到了第四天我連坐都坐不穩,沈超還把我拉起來站著,不准我動,我實在站不穩想坐著,沈超就吼著把我提起來,我的精神到了崩潰的邊緣。沈超看見我家裏來人看我,就慌忙把我按在椅子上坐著,足見他們一面殺人不眨眼睛,一面又拼命掩蓋他們的罪行。

沈超、陳新潤說:你犯了別的罪你還可以申冤,整你們法輪功就是把你整死了也沒有人替你申冤,上面有江澤民撐腰。

由於遭受嚴重迫害,我的眼睛受到了傷害,視網膜疼得像要脫落一樣,。在看守所惡劣的環境下,我的身體被摧殘得很虛弱,他們依舊不讓我睡覺。其間陳新潤、李寧值班時,李寧幾次要把清涼油往我的眼睛上抹,被我嚴厲制止,他又把別人的髒衣服往我的頭上蓋侮辱我的人格,陳新潤故意用腳踩在大法書上,故意亂撕大法書籍刺激我,由於我動了氣,我越勸他,他就越變本加厲、挖苦、嘲笑我,我當時實在是痛苦極了,我的心像刀割一樣難受,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在悲憤中度過,我承受不了這精神上非人的折磨和痛苦煎熬,又由於怕心沒去掉,我違心地寫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書面保證。

回到家裏後,我心灰意冷,深知自己犯了不可饒恕的罪業,自暴自棄、生不如死、無臉見同修、無顏見親人、朋友,生活在灰暗的陰影裏無地自容。慈悲的師父沒有丟下我這個不爭氣的大法學員,我重重地摔了一跤,但是恩師卻用無量慈悲鼓勵我重新站起來,抹去淚水,找到自己的根本執著,去掉它,重新回到大法中修煉。

在此我再次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說、所寫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一定加倍彌補由於我沒有做好而給大法、給我的親人、朋友、給所有有緣人帶來的負面影響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勇猛精進,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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