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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一位農村婦女幾年來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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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7日】我是秦皇島撫寧縣石門寨鎮的一農村婦女,今年51歲。我要將幾年來身受迫害的事實寫下來。

我是97年5月得法,不到一個月,身體上發生了神奇的變化,多年的頑固性頭痛、神經衰弱、腰痛從我身上不翼而飛,這使我信心百倍,決定修煉法輪功到底,並且要把這麼好的功法讓更多的人認識到,於是逢人就講大法好,講我親身受益,由於巨大的身體變化,親朋、好友、家人、村裏的鄉親們都來找我一起修煉法輪大法。

正當我歡天喜地沐浴在純淨祥和的大法之中,99年7.20江氏集團在全國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了。派出所三天兩頭到我家亂翻,來去都鳴笛開路,如果他們來時我不在家,他們就上我的娘家,本來煉大法已好三年了的患心臟病的媽媽,又被他們這突如其來的迫害驚嚇住了,至今一聽到警車響病就犯。

鎮裏怕我上北京上訪,派人監視我,並要求每天到鎮裏報一次名,因為我家離鎮裏有4公里路,後來就改成到村書記家報到了。

99年,臘月,是一年中最冷的時候。石門寨派出所把我抓去審問一宿,因為我堅持修煉不放棄,就被送到縣拘留所,本來定拘留半個月,到期也不放人,而且把我丈夫(也是大法弟子)也叫到派出所,強迫他放棄修煉,當時我丈夫反覆向它們講,法輪功治好了他多年的腿痛,「真善忍」沒有錯,因為他這樣說,惡警就叫來一個流氓,猛打他的頭部,使勁打耳光,打的他眼睛直淌眼淚,後又把他雙手扣在鐵車上,在院子裏挨凍。在那裏一整天,沒有給一點吃的東西。一天後把他又送到了拘留所,和犯人住在一起,那犯人動不動就打他,後來他絕食抗議,半月後才放他回家。

2000年正月,正是大法弟子上北京上訪的高峰期,鎮裏為了防止我去北京,就在十五那天,把我叫去,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惡徒就把我關在鎮上一個大屋子裏(租的房子),後來又把許多學員抓去,門用木板釘上。然後一個個審訊,揚言說不交押金,不寫保證永遠別想出去。當時我家裏只有一個上初中的孩子(我丈夫也被關起來了),牲口也沒有人管。孩子在承受沒有人給做飯,父母都被抓的痛苦同時,在學校還要受老師的精神侮辱,其他老師、同學也另眼看待我兒子。

丈夫回家了,可是我並沒有被放出來。有一天,縣裏來了5個人說是調查組的,他們威脅我,說送我去縣拘留所。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我是親身受益,沒等我說完他們一起圍上來,擺出架勢,有個人拿小鋸條嚇唬我,一個人狠狠地打了我幾個耳光,打的我臉火辣辣的,當時倒在地上。

2000年臘月,只因為我去了一個學員家,惡警把我抓到鎮上關了兩天後又送拘留所。那麼冷的天,不給我和其他學員熱水,還讓我們在下雪天洗拘留所大樓上公用的被單、床單、多年不拆洗的又髒又難聞的破被子、其他公用品。被子洗好了,還得做好。每天交20元的伙食費,吃的呢十幾個人吃一盆麵條,基本是稀湯,從來也沒有一點油。有時還被犯人搶光了,吃不上。就這樣不時還要遭毒打。有一個叫曹大海的,從床上一腳把我踢到院內,一打就是一個多小時。有個叫劉軍的惡警,負責半夜看著我們,晚上上廁所都不給開門,還經常罵,甚麼難聽罵甚麼。一個叫宋長泰的惡警,有次我正煉功,他闖進來,拳打腳踢,然後擰胳膊,惡狠狠的把我的胳膊擰麻花,打了半宿才回去。在這裏每天除了罰站就是遭受打罵,我家人來看我,受不了,上政保科找人,政保科的李兆奎、黨法貴讓我家人交五千元錢,說過了年不上北京錢還給我們,結果至今也沒給。

2001年6月的夏季,天氣非常熱,我在院子內睡覺,大半夜石門寨派出所來人,強行把我帶走,說是有人反映我「串通法輪功學員鬧事」,連夜送我到拘留所,把我一個人關進一間又黑又濕的房間,蚊子咬的身上都是包,渾身上下沒有一處好地方。吃的飯都是剩的發酸發霉的,我親眼見做飯的師傅用冷水過了十幾遍,吃時還是有味,我說這樣的飯不能吃,吃了會壞肚子的,惡警劉軍就狠狠地罵了我一頓,說以後還不給我吃了呢。打那以後,就總吃麵條,麵條也是剩的,吃在嘴裏不知道是甚麼味兒,難以下咽。後來,我絕食抗議,在我絕食的日子裏,惡徒逼迫我在院內不停的幹活,拔草、洗衣服。

一個月的拘留期滿了,惡徒還不放我,轉關到洋河水庫洗腦班,在那裏每天都要強迫勞動,我們還不時遭到打罵。有一天夜裏我們全體女大法弟子煉功,一個叫陳強的流氓,抄起一個大棒子,照我們幾個劈頭蓋臉的打下來,大棒子一下打在我的後腰上,一折兩段。還有一個姓韓的惡警,拿電棍打。然後罰我們在院內跪著,不許動,一動就打,我說我跪不了了,惡徒就罰我在院內不停地跑,實在跑不動了,就強迫繞圈走,反正是不能坐下。第二天就不給我們飯吃,我們被迫絕食。一連下了幾天的雨,屋子裏陰冷潮濕,一個看房子的老大爺看我們實在太可憐了,哭著給我們送來一瓶熱水,問你們這些好人,為甚麼不吃不喝承受這些?我們說我們只是說了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老人就說,你們不吃,我也不吃了。後來我的家人看不下去,逼我違心地寫「保證書」。寫完後,心裏特別難受,我想我修大法沒有錯,於是我當眾扯了「保證書」。這可激怒了惡警,陳強把我叫去,兩手扣在床上三天不許動,後來又罰跪在院內用磚砌成的路上,膝蓋都跪破了,那天天氣非常熱,烈日當頭照,衣服很快濕透了,也不能動,一動就要遭到毒打。在洗腦班一個多月時,我家人交了1200元錢把我接了出來。放我出來時,鎮派出所說讓我自己回來,不用鎮裏車去接,可是我回家後沒有幾天,派出所就叫我去,說沒有去那報導,他們不知道我回來。在派出所裏,他們嚇唬我說還要把我送回去,家人害怕了,說了許多好話,所長李汗武實罵罵咧咧地說交五十元錢吧,就不送你回去了。於是我家人就交了五十元錢,我才能回家。

2002年春節前夕,石門寨派出所所長多次打電話叫我去談談,我知道他們在騙我,我不去。後來他又打電話說退我押金錢叫我去取,我就和丈夫一起去了,剛到那沒等說話就被連拉帶扯推上警車送到縣局,到縣局後被強迫坐鐵椅子,那間屋子是會議室,沒有任何取暖設備,天氣又非常冷,我就坐在鐵椅子上被凍著,中午惡警也不給吃飯,非逼我承認我們地區的法輪功真象傳單是我寫的,並且告訴我押金不給我了,還要拘留一個月。

2002年的秋天在洋河水庫洗腦,我丈夫給我在縣城上高中的小兒子送生活費,順便到洗腦班看我,口袋裏只裝了二百元錢,被一個惡警許××看見了,不容分說硬搶走了錢,說是給我交伙食費,我丈夫說那是給孩子的生活費,下次給你們帶來不行嗎?但是說甚麼也不管用,還挨了一頓臭罵。

7.20以後我就沒有安靜生活過,縣裏、鎮上、村裏輪番騷擾我,連我的孩子也不放過,記得7.20後不久,派出所到我家來騷擾,看我和大兒子在家,就把我們帶走,強迫勞動一天,晚上在院子裏睡覺,並且不給飯吃。

因為我堅持修煉大法,不放棄信仰,就多次遭到肉體折磨、精神摧殘、經濟勒索,惡徒前後強迫我交近萬元錢。我只是中國千千萬萬慘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中的一個,還有許多大法弟子承受了比我還要慘的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我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共同營救還在遭受非人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共同把迫害善良人民的人間敗類江澤民送上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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