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20以來,我們當地派出所、鄉政府和610辦公室在所長王志勇、鄉黨委書記於鎮海、副書記張印奎的唆使下,多次到我們村迫害大法弟子。由於7.20 我進京上訪,被罰款700元,扣押身份證,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我們村四名大法弟子每人訂兩份報紙,《保定日報》、《易州報》,花了二百多元。2000年臘月二十三,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劫持到鄉政府,正值第二天大集,強制我們站在鄉政府大門口,每個人脖子上掛一個紙牌,讓趕集的群眾觀看,羞辱大法弟子,同時高音喇叭播放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音來毒害善良的百姓。在於鎮海和張印奎的授意下,鄉政府的一幫人還對我們幾個年輕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打耳光左右開弓,拳打腳踢,幾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輪番打一個大法弟子,這次每人又罰1000元才放回家。2000年春天,鄉政府把所有大法弟子分為四類,一類罰1000元,二類罰600元,三類罰200元,四類是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沒罰。我被分為一類罰款1000元,這樣我前後被罰共2700元。2001年春天,鄉政府一個副鄉長和我村村主任又把我們幾個大法弟子騙至鄉政府,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弟子們修煉之心依然堅定,非法關押了我們十來天才讓我們回家。
在此正告那些邪惡之徒:誹謗大法天理不容,善惡終有報,希望你們立即改邪歸正,為你和你的家人留一條後路。
願天下善良的人們牢記「真、善、忍」,牢記「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並給與大法及大法弟子們支持和幫助,懲惡揚善,同時也是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