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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李雪蓮被迫害致死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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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14日】我出生在一個工人家庭,父親今年64歲,母親60歲,老實巴交的父親用一個人的工資養育了我們姐弟三個。姐姐李雪蓮未婚,在綏化商廈租了一個櫃台賣服裝(錢是單位下崗買斷金),我和哥哥都在四方台糧庫上班,父親已經退休,如今我們都已經成家並有了各自的孩子,我們的家庭並不富裕,但安寧、祥和、其樂融融。

2002年4月27日是黑色的一天,我們家的安寧、祥和被打破了,接連的不幸從這天開始了,2002年4月27日兩個警察告訴我,姐姐因修煉法輪功被逮捕,我們一下子懵了,誰都不相信我們家會有人被抓進監獄,特別是姐姐,她在單位的人緣很好,姐姐很善良,樂於幫助別人,沒有和任何人吵過架,認識她的人都不相信這是真的。從此我每天開始奔波於四方台與綏化之間,給姐姐處理服裝店的事,姐姐的小服裝店是用她全部的下崗金和借來的一萬元錢開的,開業還不到一個月她就被抓了,到了6月15日商廈回收姐姐的小店,姐姐的投資除了還人家借款只剩了幾十件沒人要的過季服裝,她以後的生活來源和保障徹底的沒有了。除了處理商店的事情外,我還要不斷的奔走在公安局和看守所之間,打聽姐姐的情況,並經常給她送吃的用的和錢,這其間發生的事讓我又茫然、又氣憤。

第一, 姐姐被抓後的四十三天我才接到公安局的拘捕通知,理由為擾亂公共秩序,我們家屬沒有接到開庭通知和任何書面及口頭的通知的情況下,2002年8月27日姐姐被送往齊齊哈爾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

第二, 我查了有關所有法律書籍,也沒有看到符合我姐的情況,憑哪一條,哪一款呢?

第三,不知道又是哪一條法律規定的我姐姐要在重犯看守所裏關押4個月之久?出來之後已經不成人形了。

第四,在綏守所裏,關的人是分等級的,7平米的沒鋪床,薄且發潮、發黑發霉的被子,4個月裏我姐姐只看到過三次太陽,半夜如廁回來都找不到躺下的位置。吃的東西更是不可想像,每天兩頓飯,上午8點30分,一勺稀湯粥,兩條鹹菜,下午一勺土豆湯(連泥眼都帶著)一個又酸又硬又牙磣的窩頭,吃過幾天都倒牙。想要吃一頓米飯,需交十五元現金才能由幹警送來一碗涼米飯。洗漱方面,除了涼水還是涼水,十幾個犯人共用一個水龍頭喝,一個開蓋馬桶大小便,在20平米的屋子裏氣味可想而知。而一些有錢的、有權的、有勢的,犯人進了綏化看守所卻是另一個樣子的,住的是單間,看電視,睡軟床,坐沙發,吃喝方面更不用說,只需你能點出來,人家就送來甚麼,包你滿意,只需你給錢。就像任何酒店一樣。

我們的家一個打擊沒有結束,又發生了一個不幸,2002年6月10日,接到姐姐被捕通知書的那一天,母親因心急而摔斷了大腿股骨而住進了醫院,我們家的四個有工作的人都是糧庫工人,我們糧庫沒有效益,已經十四個月沒發工資了,母親住院一下子又使我們本就沉重的心情又蒙上了一層陰影,母親是一個剛強的人,她在醫院只做了簡單的處理,執意出了院,回到家裏後用土辦法打了一個簾子,吃一些治傷藥就挺住了,她終日為姐姐的事著急,拖著斷腿打電話,四處找人,想辦法,本就不善言語,老實巴交的父親更是愁容滿面,從不會求人的父親也開始四處奔走,但都無濟於事。

但是不幸還在繼續,姐姐被抓的第七個月,即10月20日腿傷剛剛復原,剛給姐姐郵寄完錢和生活用品的母親突發腦乾出血,於10月20日下午1時去世,我們的家崩潰了,母親生前常常說:做人第一不麻煩警察,第二不麻煩大夫。這是一個善良的母親對我們做子女的告戒和祝願啊。還沒有在母親去世的痛苦中回過神來,齊齊哈爾女子勞教所又發來通知,姐姐病了,雙下肢浮腫、尿頻、高血壓200以上,通知家屬去領人,他們怕人死在監獄裏擔責任,姐姐在綏化看守所的那種環境下呆了4個月之久,結果可想而知。

2003年1月20日重危的姐姐被接回了家,姐姐回家後知道了母親因她被抓著急上火而斷腿去世後,精神和身體更差。我們送她到綏化中醫院檢查後,丈夫告訴我,姐姐得的是腎病綜合症(尿毒症),因受涼和嚴重營養不良引起的,目前只有一個辦法換腎。連續發生的事,已經讓我們家庭債台高築了,上哪去弄幾十萬醫療費呢?消息傳出後,和姐姐以前在一起的善良的朋友們盡心相協,親戚朋友們也都全力相幫,但是離那個天文數字還差的很遠,我們只能在家裏保守治療,四處打聽特效藥和偏方,給姐姐延續生命。

但2003年4月30日綏化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又來人把姐姐給帶走,以莫須有的罪名要再次送往齊齊哈爾市監獄。我急的差點暈過去,姐姐要是再被送監非死在裏面不可,後來一位幹警給我出了一個主意,給他們的主任兩千元錢,就能了事,我救姐姐心切,馬上跑到叔叔家,只借到了1500元,抱著試試看的心理,來到了610辦公室,在一個小宿舍裏我把錢放在了桌上,那個主任數了數後放了起來,告訴我你把她領回去吧。

和姐姐回家的路上我大哭了一頓之後,想了很多,我姐姐在綏化看守所期間,我每週一都去給她送東西,並想找機會看看她,人只看到了兩次,東西卻都送了,但每次都得過看門人的關,不給看門的錢和東西他就不給你往裏面送,我們也不知政策規定甚麼讓送甚麼不讓送,反正每次我們拿來他都給留下了,臨走時告訴你一聲去買幾盒煙給管教,要不不讓送。等到和姐姐見上面後,我們才知道,只接到一雙拖鞋和幾件衣服,好吃的都讓那個收發室看門人拿去了,連衛生紙、衛生巾都歸他了。

2003年12月21日下午1時,姐姐去世了,臨終前姐姐對我說:「這個世界不公平的地方太多了,所有這些事情,你都親身經歷了,你一定要幫姐姐講清真象,讓那些真正害人的人得到應有的報應。」

我的姐姐到今天已經去世整整100天了,哀傷之餘,我的心中充滿了憤怒,我已經家破人亡了,那些打人的人、以看守所關押我姐姐4個月的人、以職務之便索要錢財的人,都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們是黨員,是國家公務人員,是國家幹部,他們是在代表黨嗎?他們在是代表政府嗎?還是在代表邪惡?說煉法輪功的人在擾亂公共秩序。那些收了錢放人的、超期關押人的、不得好處不給你辦事的才是正真危害和擾亂公共秩序,在腐蝕一個國家。我經歷的這些事比我看過的哪一部悲劇小說都悲慘,那些「蛀蟲」比哪一個歷史時期的都腐敗,他們是會遭到報應的。

今天我在這裏大聲的呼籲社會各界的人們,找回你們的良知吧!找回你們的善良吧!並幫助那弱小人群和需要幫助的人們吧!不要讓我的姐姐和母親的悲劇重演了!

(於姐姐逝後100日祭)

註﹕姐姐在齊勞教期間,家裏給寄的生活費至今還有500多元在勞教所沒有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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