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秦皇島市閆寶芬四次被非法關押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4月12日】秦皇島大法弟子閆寶芬,因患乳腺癌和多種疾病,身體不好。1995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恢復了健康。教人重德向善的大法,使她堅定地走在修煉的路上。1999年7月20日,法輪大法被江氏集團利用政府和國家機器陷害和打壓後,閆寶芬曾先後4次被非法拘留:

1999年12月,只因在家煉功(哪也沒去),就被非法拘留15天,罰款2000元。

從拘留所出來後,為向政府說明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討個公道,去北京上訪,又被拘留30天,罰款1000元,還被沒收了身上帶的570元。

2000年「兩會」期間,被非法強送到南海賓館辦的封閉式學習班(目的就是強制放棄個人的信仰),交100元錢。

後因上網聲明要堅定修煉,又一次被非法關押,直到病情嚴重,住進醫院。僅兩個多月的時間,閆寶芬從原本體重130多斤的健康人被迫害成體重只有90斤的病人。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被懷疑煉功,被管教打得兩眼冒金星,到現在右眼視物不清。

2003年10月1日,因在車筐揀了兩份大法資料,給了旁邊人一份,被人舉報,又一次被非法關押15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