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所謂的『學習』時間,由惡警趙渝主持,這位大法弟子又被強迫站立在大家面前。趙渝宣布要對這位大法學員進行處罰。該大法弟子剛要講明情況,趙渝立即叫人將這位大法學員拉出去,此時陸智勇站起來指責惡警趙渝,「請你讓別人把話講完。」陸智勇身邊受惡警恐嚇利用的包夾立即將陸智勇按下,惡警趙渝命人將陸智勇也拉到室外去。
* 抵制邪惡沒有錯
警察後來叫來了護衛隊,將陸智勇拉進室內,十幾個惡警手拿繩子,電警棍,審問他:「你錯了沒有?」他反問:「我錯在哪兒?」惡警們將他的衣服脫了,然後幾個人按住他,將他用繩子捆起來,繼續審問:「你錯了沒有?」陸智勇回答:「沒有!」於是惡警們用電棍電擊他,一邊電一邊問:「錯了沒有?」陸智勇始終回答「沒有!」惡警們便喪心病狂地電擊他的頸部、頸動脈、胸部等敏感部位。陸智勇心想,自己是一位大法修煉者,要站得像青松一樣挺拔,任憑惡警怎樣電擊都穩站不動,惡警們使盡了招數,一看達不到目的便無可奈何地作罷了。
12月22日晚10點過,其他的同修和勞教人員都睡覺了,一些被罰站的法輪功學員還站在走廊的兩側,這時惡警趙渝從鐵門外走進來,走到陸智勇的面前,要求陸智勇像軍人一樣,要用立正姿勢向他問好,陸智勇沒有照辦,於是趙渝便作步話機喚來護衛隊,將陸智勇推到會議室,脫了衣服,按在地上捆起來,然後電擊,持續電擊40多分鐘,陸智勇心裏始終想著自己是修煉人,沒有叫喊一聲,惡警見不起作用只好悻悻作罷,然後罰陸智勇打掃廁所,陸智勇仍不理會,惡警只好叫陸智勇繼續在走廊裏罰站。
第二天出早操,陸智勇忍著渾身的傷痛跑完後集合時,惡警趙渝居然還當眾宣布要陸智勇寫檢討。又過了天,惡警趙渝上班時,叫一個勞教人員傳話過來問陸智勇的檢討寫好沒有,陸智勇回答:「要我寫檢討,沒門兒!」
* 堅決不唱邪惡要我們唱的歌兒!
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三頓飯前必須唱歌,中隊上幾個同修不唱,曾遭到護衛隊的毒打。12月26日,吃完中午飯又集合唱歌,惡警趙渝叫大家蹲下,問陸智勇唱了沒有,陸智勇回答說「沒有!」於是趙渝大叫:「你站出來。」惡警將陸智勇帶到會議室,叫來護衛隊,一個體形高大的惡警猛地向陸智勇臉上猛擊兩拳,打得他後退了幾步,另幾個惡警衝上來脫了陸智勇的目上衣,將他按倒在地上,一個惡警用腳踩在陸智勇的臉上,將陸智勇捆起來,用狼牙棍打陸智勇的背,一下一下使勁打,一邊打一邊問:「唱不唱歌」,陸智勇始終回答不唱,惡警持續毆打折磨陸智勇40分鐘才住手。最後他們解開捆住陸智勇的繩子,無可奈何地走了。
陸智勇被分在嚴管組,整天訓練。每天訓練站軍姿、走正步、跑,包夾可以輪換休息,法輪功學員不准休息,高強度的訓練企圖從精神和肉體上搞垮大法弟子。但是同修們心裏都很堅定,因為大家心裏有師父有法、無論惡警使甚麼花招都沒有使一個大法弟子倒下。
後來惡警們看訓練沒有搞垮大法弟子,又想出另外的花招,他們叫陸智勇單獨站,從早上6點起床,一直站到晚上12點才准睡覺。一直持續罰站了許多天後,惡警以為陸智勇快不行了,叫他到外面走走看,開始由兩個包夾扶著走,陸智勇心想,自己是大法弟子,不是常人,不需要攙扶,自己大步走。站了那麼久,陸智勇的腳沒有腫,也不痛,走起來還很輕鬆。
陸智勇除了被罰站外,惡警們還強迫他磨廁所,幾個人將陸智勇按著,拉著他的手強迫他手握刷子,(或者磚石)來回在磨廁所的地面。陸智勇不服從,惡警將他按倒在尿槽裏面,無論怎麼折磨,陸智勇始終不配合,也就只好作罷。
2003年1月14日晚飯時,又集合唱歌,惡警問陸智勇,唱歌沒有,陸智勇回答「沒有!」惡警們將陸智勇帶到會議室,叫來護衛隊,將陸智勇捆起來,用電警棍電擊頭、頸部,陸智勇心裏默念「法正乾坤,邪惡全滅」。一支電警棍立即不起作用,惡警又拿來兩根,同時電擊。惡警還逼迫陸智勇唱××黨好,並要背誦勞教人員手冊,陸智勇不從,並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佛光普照!」惡警們將電警棍插入陸智勇的口腔中電擊,陸智勇仍然繼續唱法輪大法好,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惡警們這才住手。
15日上午,惡警們將陸智勇的衣服反穿,推到操場上罰站,並指使包夾人員將破布巾圍在陸智勇的胸前,找來一頂破帽子戴在他的頭上,陸智勇心裏默默地背誦師父的經文「何為忍」,無論邪惡怎樣喪心病狂地迫害,他堅修大法的心堅如磐石。
16日中午,集合唱歌去吃飯,惡警將陸智勇再次叫到辦公室問他唱不唱歌,陸智勇仍說不唱,惡警王春林、趙渝、毛源等人,一邊用電話報告大隊長吳昊,一邊派人叫來了護衛隊行兇。陸智勇在辦公室向惡警們講真相,告訴他們甚麼是正法,甚麼是邪法,並在心裏背誦師父的經文,護衛隊來了,又將陸智勇的衣服脫了捆起來,用三根電警棍電擊他的腮、頸動脈,擊打頭部和耳朵。瘋狂迫害陸智勇,持續了很長時間,臉上都打起了泡,打完以後,才叫陸智勇去吃飯。就連包夾都說惡警們實在太黑心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3/47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