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法弟子自述被非法關押66天的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3月8日】我於2002年11月18日被西秀區公安分局一科從單位非法抓去關押的。我被抓的那一天,下午3點多鐘,我正在上班,還在看《明慧週刊》,突然闖進來幾個人(一科科長余保憲,警員岳彩琦、呂詠梅,我廠保衛處副處長和我們車間的兩個主任),我本能地把週刊往桌箱裏一塞,岳彩琦說:我都看見了,我們是公安局的。接著,他們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開始搜查我的辦公地點(因我是保管員,一人呆一個屋),把我所有的大法書和資料搜出來,然後又去我家抄走《轉法輪》、講法帶及復讀機、電腦、打印機等。

在抄家時,岳彩琦看到我家有電腦,就迫不及待地打開查看,余保憲和呂詠梅就翻箱倒櫃搜查別的房間。岳彩琦最後把公安局網監主任找來才找到一點他們需要的一點東西,就是《明慧週刊》上的一篇文章,那是我開始學打字時打上去的,捨不得弄掉,就一直保留在電腦裏,時間一長就找不到了,也把這事給忘了,留下了後患。在此提醒同修,有些東西應當機立斷處理掉,特別是關於大法弟子的一些信息資料,發給明慧後就趕快毀掉,別給舊勢力鑽空子,迫害同修。

在從單位去我家抄家的路上,呂詠梅就通知一科的人辦好拘留證(那時已5點多鐘)。抄完家後,他們這夥人就到廠招待所吃了頓飯,作陪的有廠保衛處正副處長,還有幾個幹警。吃飯時他們假惺惺的叫我一塊吃,叫我好好配合一科,把問題說清楚。還說今天在這裏有飯吃,明天到了那裏(看守所)就很難說了(當時我心裏緊張,根本吃不下去)。這頓飯至少花了三百塊錢,這是工廠職工的血汗錢,他們卻用來款待邪惡,迫害好人。

他們酒足飯飽之後,把我和所抄得東西一起帶到一科,審問我的是余、岳、呂三人。問我資料及其他同修,我一概不配合,他們就採取蒙、騙、嚇、詐等手段,說甚麼「耗子咬索,各咬各脫,你是憨包,別人都說出你了,你還替別人背過。」我不理他們。他們又詐我說:你不老實,X天X時X地你給了劉××(出賣我的同修)一百份資料,我們都知道。我說沒有的事。呂詠梅說:我可以去貴陽鑑定資料是不是從同一個打印機出來的。因他們懷疑有些資料是從我家打印機打出來的。見問不出甚麼,岳就在那兒罵我們師父,我正告他:「請你說話對我們師父尊重點,否則我不會和你說話。」

我被非法送到第一看守所的時候已是晚上十點多鐘了。後來才認識到:叫我走我就跟他們走,也是配合了邪惡,也是有漏。當時我想頂多幾天就回來了,誰知一去就是兩個多月。

看守所值班的一個老頭(姓王,短刑犯)要做登記,也有兩個幹警在場,老頭叫我靠牆蹲下,我沒聽他的依舊站著。心想:我是修大法的,不是犯人,為甚麼要聽你的。問我幹甚麼進來的,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一個幹警說:國家不准煉就不要煉了,另一個幹警說:自己躲在家裏煉嘛,出來幹甚麼?我說:我們煉法輪功做好人有甚麼錯?

登記完後,就叫11號室的兩個管號人(楊平、趙雪梅,都是毒犯)來搜我的身後,然後關到11號室。到了號室,真切體會到了監獄的滋味。有兩層鐵門,牢房裏潮乎乎的,15平方米的屋子裏睡了23個人,大通鋪上睡不下,就睡到過道上。管號人向我交待了號室的規矩:不許在裏面煉功,新來的每天要倒馬桶、掃地等。

因為大通鋪上很擠,有一個毒犯甘願睡到地上去,叫我睡她的地方,把我帶去的毛毯給她墊。睡到床上,那被子別提有多臭了,馬桶就在我的頭頂,睡覺側著躺,根本就沒有翻身的餘地,一個挨一個,擠的緊緊的,第二天起來累死了。

第二天才知道,同號室還有兩個同修:徐姨媽和王姨媽,都是50多歲了。當時徐姨媽已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王姨媽已被非法關押了3個多月,輾轉關了好幾處。開始關在二看,後轉到行政拘留所,最後,就在我進去的那天轉到了一看,2003年2月才被釋放回家。

19號早晨,那兩位同修起來煉功,我因有怕心沒去煉。第二天徐姨媽問我,我如實說了。她說,如果你進來碰不到我們在這裏,你以後怎麼辦?以前這裏的環境也很邪惡,也是不准煉功,是先進去的同修開創出來的。她們開創這環境時也挨過打。可打人者遭到惡報,腿腫得老高,下不了地。又看到煉法輪功的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別人著想,也不跟她們記仇,那些人的態度就改變了。人都有善的一面。

看守所的生活雖然艱苦,但在裏面有了同修,就像有了親人一樣,是那麼的親切溫暖。大家互相關心、互相鼓勵,一起學法煉功。我們也給犯人洪法講真象,有些犯人要求教她們煉功,有的還和我們一起背經文,有的表示出去後一定改邪歸正,做個好人,不知不覺過了半個月。可好景不長。

後來換的新管號人趙雪梅和魯英想在大家面前樹立點威信,再加上剛從行拘所調來一個新幹部叫柏正和的管我們號,新幹部來了自然要給管號人交待政策:不准在號裏煉法輪功。12月2日,趙雪梅對我們說:你們三個煉法輪功的聽著,新幹部說了,從今天開始不准你們煉功,其他人也不准跟著煉。到了下午6點鐘,我們照常盤腿立掌發正念。只見趙雪梅和魯英氣勢洶洶的。趙坐陣指揮,魯動手,就來拉我們的手,她拉下來,我們又立起,如此反覆了幾次,看阻止不了我們,趙就叫魯把我們拉下床去。我們盤著腿差點被她們拉滾下床去,我們都赤著腳。兩個管號人叫囂著:看我治不了你們!叫我們一排站到門邊。魯英給我們每人一耳光,然後又用塑料拖鞋的鞋底打了我們每人一耳光。我們不為所動。趙雪梅又叫另外一個犯人搜我們的身,連胸罩裏都不放過。魯英把我們的被子、衣物全部扔到地上,把大法資料全部抄走,嘴裏還不乾不淨地罵著我們。趙還惡狠狠地說:今晚就在地上站一晚上,不准睡覺。我們站了一會,就收拾好東西上床睡覺了。

第二天剛一開門,魯英和趙雪梅就到風室裏把搜得的資料交給幹部。當我們號有人被叫出去時,我看見幾個幹警正在燒大法資料。誰知沒過多大一會兒,原先管我們號室的幹警郭倩就把趙雪梅叫出去,給她戴上腳鐐手銬。趙雪梅說給她戴的是最重的了,短刑犯說找不到輕的了,說要戴一個星期。

她說受罰的原因有三個:一是我們晚上起來煉功被幹部看到了,二是本號室有人寫紙條往隔壁監室裏扔被幹部撿到了,三是一星期前本號室有人打架。實際上我們大法弟子都知道她是因為頭天晚上對我們三個大法弟子行惡遭報了。可她卻不知悔改,又將怨氣撒到我們幾個人身上。中午的時候,趙雪梅對魯英說:把她們幾個進行家法處理,該怎麼罰就怎麼罰。還把門關上,怕隔壁知道她們的惡行。魯英就叫我的六個人靠牆根蹲下,接著就給我們每人三耳光,打得我的臉上火辣辣的,打得徐、王二位姨媽眼冒金星。

接下來有二十幾天我們沒有煉功,其實並不是怕,而是考慮到別把矛盾激化,否則她對我們行惡後就犯了大罪,結果就可能被銷毀。那時我真的是出自於對她生命的考慮。我一直以為我在善的方面做得不夠,但那時真的是發自內心的善待她。但學法是天天堅持的,發正念也默默的在做。

在這段時間裏,看守所要求大家寫學習法律的心得體會和思想轉變。每星期一次。這正是我們證實大法的好機會。我每次都認真的寫,從修煉後身心的變化到7.20開始的迫害到天安門自焚偽案、殺人、自殺等等,還介紹了大法在全世界60多個國家的洪傳,並正告她們善惡必報,迫害大法弟子天理不容。

12月9日,魯英兇神惡煞的叫我過去,厲聲叫我蹲下,我不蹲,她吼了幾聲我都沒理她,她就跑過來用腳踢我,大概是腳踢痛了,就又抄起鞋底來打我,我還是不為所動。徐、王二位姨媽在風室裏聽見裏面打我,就進來指出打人者違反監規。魯英和趙雪梅就衝過去打徐姨媽,魯英給徐姨媽左胸一拳,把徐姨媽打倒在旮旯裏,接著,趙又給徐姨媽一記耳光,打徐姨媽的臉打得通紅。嘴裏還不乾不淨地罵著。(直到2003年元月9日我走時,徐姨媽的左胸都還在痛)。過了兩天我才發現我的腿上和小腹部有四、五處是青紫色的。

管號幹警柏正和找號室裏的人例行問話,徐姨媽和吳姨媽(常人,支持大法,會背一些經文和《洪吟》)出去時把趙、魯打人的事都給她說了。我出去時,柏叫我拿傷給她看,並說:你要說實話。我告訴她:我們修大法的人從來不說假話。她當時挺惡地說:別跟我提大法。看完傷後她作了記錄。第二天下午她又叫我出去,態度比上次改變了許多。我們就在看守所的院子裏說話,當時有一個姓劉的男警也在,他問我為甚麼不背監規,我說我比會背監規的人做得好,有必要背嗎?他說:國家法律不准煉就不要煉了。我說哪條法律不讓人做好人?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他又說:那天安門自焚的他們上天哪?我說那是演戲給你們看的,是騙老百姓的。那人不吱聲了。

柏幹(警)在一旁沒說話。她找我來是補按昨天的談話記錄手印。我說:我有一個問題想問你。就是昨天你寫的記錄好像全部是我們錯,而她們沒錯?她說她今天中午已經訓過她們了,告訴她們如果再發生這種事就給她們戴腳鐐手銬。我說向你反映問題不是要你懲罰她們,而是想給你講大法真象。我們現在是受迫害的,迫害大法弟子天理不容,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我看你挺善良的。她說:別人都這麼說。我接著說:好人多聽點好的有好處。她說:今天的談話氣氛很好很好。

2002年12月10日,趙雪梅叫我背監規,我不背。她說不背就按家規(她們自己訂的一些規矩)該怎麼罰就怎麼罰,給我三天時間。我心想無論怎樣都不背。那天上午我想了許多,也一直在背師父的經文《路》中「修煉就是難,難在無論天塌地陷、邪惡瘋狂迫害、生死攸關時,還能在你修煉的這條路上堅定地走下去,人類社會中的任何事都干擾不了修煉路上的步伐。」

最後我決定,不但不背,連軍訓我也不操了。第二天我就把這一決定告訴趙雪梅,並說:如果你覺得不行,你把我交給幹部都行。她說可以不操軍訓,但必須背監規,否則就罰。規定的三天日子到了,她惡聲惡氣地叫我過去,說我不主動找她。我說如果因這事我就向你道歉。但我絕對不背監規。她說不背就一天罰十塊錢,直到背為止。當時我身上有38塊錢。看我交了錢,她們以為這是掙錢的好辦法,就叫大家都來背,上午就有三個被罰的,其中有一個借錢交了,另外兩個沒錢就跟她們吵起來。當天中午我就決定絕食抗議這種迫害。最後她們決定一次性罰50元了事。下午柏幹知道這事後,就叫趙出去,回來後就叫魯英把錢退還了。我心裏知道是師父幫了我,非常感謝師父,只要做正的時候師父就幫助,我們大法弟子都很高興。

後來下雪天冷,自來水管爆了停水,我們就用一個魚塘中渾濁不堪的水,魯英渴急了就一口氣喝了大半盅這麼髒的水沒甚麼事(她經勸解後,對我們的態度改變了許多),而那個仍然狠毒的趙雪梅用那水(澄清過)洗臉,兩隻手腫得像饅頭,到了晚上又痛又癢,痛苦不堪,睡覺時連毛衣都脫不下來,要別人幫忙,說是中了水毒,全號16個人,其他人都沒事。大家都知道是她對大法弟子行惡遭報。我們從側面提醒她,雖嘴硬,但行為上有收斂。

後來她們操軍訓迎國慶實在差1人,魯英就找我,說:你不喊口號就不喊,只要動一下嘴就行。還對其他人說:說不定她喊「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法正天地,現世現報。」其實以前軍訓我都喊師父賜給的正法口訣。比賽那天,我當著所有幹警的面大聲喊出了「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法正天地,現世現報。」我一喊時,右腳底就發熱。

到12月30日,我們又恢復了煉功,因為號室裏形勢已經發生了大的變化,她們常人幾乎都給趙雪梅翻臉了,我們三人沒參與他們的事。常人都支持我們煉功,並說:你們煉,幹部問我們就說沒看見。

元旦前一天,我們的兩個主任和我愛人去看我。我就給他們講公安人員用的都是欺騙、哄、嚇等手段。我明確告訴他們我甚麼都沒有說,我們正主任說:看你這個態度是不想回家了。我們談了十多分鐘後,公安岳彩琦過來問我還有甚麼一要說的。我大聲說:有甚麼好說的,趕快放我出去。

我們單位領導和我愛人走後,岳彩琦和呂詠梅又來提審我,我還是甚麼都沒說。呂說:你不要以為你不說,我們就拿你沒辦法,我們是重證據的,你的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最後再問你一遍,認不認識劉××?我說不認識!她說看來你是不想回家了。這次我好像對回不回家無所謂。在此之前還有一次提審,他們企圖用孩子來打動我,我不被迷惑。

2003年元月9日,我結束了在看守所的生活被轉到行拘所非法關押15天,在那裏我又給有緣人講真象:大法在全世界60多個國家洪傳,天安門自焚騙局。其中一人嘴上說好,可心裏不這樣認為。接觸了幾天之後,對我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人真好!我提醒她們知道真象後回家一定要告訴家人。在行拘所期間,那裏的犯人告訴我說:出去時要寫保證,可由家人代寫。我心想,要寫保證,沒門。我對邪惡有甚麼保證,我只能對師父保證:「堅修大法心不動。」即使寫,我就寫「修煉就是難……」《路》。當我的心定下來後,十五天結束時,公安一科的誰都沒來,我們單位領導和我愛人去接我,也沒誰叫寫保證。

「關關都得闖,處處都是魔。」(《洪吟》--苦其心志)每過一關,只要稍不堅定,常人心一出來,就可能被魔鑽了空子。

以上是我修煉歷程中的一小段經過。如有不妥,請同修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