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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夫妻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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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4日】我是湖北嘉魚縣的大法弟子。1998年4月有幸得到《轉法輪》一書,覺得這本書太好了,講清了做人的道理,於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於是開始了修煉法輪功,很快身體和思想都得到淨化。

1999年7月底鋪天蓋地的謊言充斥了整個中華大地,血雨腥風地鎮壓不斷升級,縣公安局政保科趙守懷積極參加迫害,收走了我的大法書,規定不准煉功,不准外出,不准上訪,不准聚會;毀書,抓人;違反憲法剝奪了我的基本權利,並且強迫我每天簽名報到,派專人監管,監視,實行聯保責任制,家人、親戚、單位、四鄰都受牽連,攪得我生活無序,精神緊張,生活在巨大壓力中。

2000年初我們夫妻倆到武漢打工(妻子也是大法弟子),第二天派出所就要我們寫保證,我兒子說我們不在家,他們就威脅兒子和親戚,非要把我們找回,揚言如不回去就把兒子關起來,兒子只好打電話到武昌親戚家找我們夫妻,無奈只好回去了。

2000年6月份,我們回家,鄉政府分管我們的張聯炳、朱主任不時上門軟硬兼施要我們保證這,保證那。我跟他們真象,告訴他們煉法輪功可達到祛病健身,道德高尚;電視、報紙的都是謊言,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他們明白了一些,要我們就在家煉不出去;又請來我過去的同事(現任鄉幹部)要給我們辦低保,每月90元錢(一般只30-60元);我們說廠裏失業的200多人,你們都給辦嗎?他說不行,只能給我們辦,我們表示那我們就不要;他們說不要就存著買養老保險,我們拒絕了這種附條件的收買。

2002年10月17日上午10左右,縣國安副科長黃賓鴻、鄉派出所指導員沈祥付等人非法抄家,抓走我正在做飯的丈夫,下午又到單位抓我,他們3人強行把我架上車到派出所,我不肯去,他們哄騙我說把問題說清楚就沒事了。到了派出所,審問我幾時學的法輪功,為甚麼學,我說書上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難道做好人也有錯。警察說國家不准煉,你堅持煉就坐牢。要我寫保證,我拒絕就把我強行帶到縣國安辦,17日到19日不讓我睡覺,輪班審訊,逼問家裏的經文從哪裏來和哪些大法弟子有聯繫。我說是好人送到我們家鐵門內,他們氣急敗壞,強迫我靠牆站立,我不配合,他們就用腳踢,罵我不知廉恥,不值錢,非要我罵老師,我說你們不要失去了理智的迫害法輪功,善惡有報。他們問不出甚麼,就把我送到縣第一看守所,行政拘留15天,勒索470元錢。我說沒做壞事交甚麼錢,後來再把我轉為刑事拘留,惡徒要我背監規,要我簽字遭到拒絕。

在看守所20多天我妹妹們來看我,趙守懷用親情來逼迫恐嚇我,說資料是××弟子給你的,我都錄音了,對方都承認了,只你真傻,妹妹說既然你們知道為甚麼還逼我姐,你們公安警察說真話,為人民主持公道,他們氣極了說,我要你們做工作,你還幫她說話,我不理他們,就叫我回看守所。在監號我堅持學法煉功,跟他人洪法,身體力行,人們明白了真相。

2003年1月9日在親朋的幫助下,派出所指導員沈祥付把我們夫妻接回地方派出所,所長徐克平要勒索罰2400元,威脅說不交錢就不放人。親朋說好話拼湊了1900元,才放我們回家,我們被非法關押了85天。

2003年11月13日縣幹部(不知名)鄉政府政法書記毀先祥,派出所指導員沈祥付等人又一次迫害我們說辦我們的洗腦班,要我們協助。為了避免損失,我們被迫流離失所一個月。

江××集團及其幫兇迫害「法輪功」4年半了,用盡了邪惡歹毒的手段,我們要把一切罪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惡徒們這種倒行逆施的罪行必受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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