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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舒蘭市大法學員自述親身經歷和親眼目睹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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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9日】我是舒蘭市白旗衛生院職工,於98年開始學煉法輪大法。99年7月,當權者江××違法取締法輪功後,我曾到長春、北京讓人們了解大法的好處,結果無人接待被送回當地政府,受政府人員及衛生院崔萬國院長的威脅逼迫。九月再次進京講清大法真相,在京期間,就聽群眾反映:回來就面臨開除公職、勞教兩年的消息。

在我去北京的二十幾天中,另一隻毒手又伸向了我、當地派出所和衛生院關成業會計受上級指示、進京「找人」,結果把旅遊款全記在了我的帳上,共計3194.00元,還強迫我要抵押金才可以上班。我從小父母離異,和孤苦伶仃的父親相依為命,是鎮上有名的特困戶,就連上學都是靠他人救濟才勉強畢業,98年3月參加工作、工資微薄,剛好養家糊口,99年卻遭此大劫,對於生活並不富裕的我可以說是致命的打擊。後來院裏每月扣200元工資還「債」,直到2001年7月,我才拿全額工資391.50元。

2003年3月12日,單位以找防保組談話為由,於晚6時左右預非法監控我48小時,當我指出他們的違法行徑打算下樓回家時,上來幾個男職工強行拽我。姜院長看此情形,發了瘋似的說:「誰看不住她,誰就下崗,給派出所打電話。」

聽到這樣的命令,拽我的人更賣力了,三四個男職工強行將我拖進院長辦公室,我的衣服和鞋被扯壞,胡鳳君副院長因拽我,手腕部受傷,姜院長又特意把護士長趙淑豔接來看管我。我抵制迫害,開始絕水絕食。相繼政府人員,派出所所長片警李月亮衛生局書記李國鈞叫人讓我放棄修煉,但始終沒有動搖我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決心。

次日下午,我被派出所惡警王威,李月亮及衛生院人員強行從三樓綁架到車上,送往舒蘭看守所,到舒蘭公安局我被折磨得抽搐。我警告車上的人,迫害大法弟子是要遭報應的。公安局辛河副局長強行把我送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和其他大法學員多次遭野蠻灌食。當我們被送到長春市最邪惡的黑嘴子勞教所時,正好中午12點,我潛意識中感受到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鏟除邪惡的惡行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當時,我已絕食9天,血壓140。惡警說:「給灌了鹽水。」

由於我繼續絕食,惹怒了偽善的惡警,惡警找兩個刑事犯。一個壓在我小腹上掐我。另一個則用腳猛踢我的臉,當時我的臉被踢腫,腮也腫了好幾天,強行用尖狀物撬開了緊閉的牙,下開口器灌鹽水,但我拒不配合,鹽水噴透了毛衣,牙被撬壞了。邪惡之徒看無計可施就換了張偽善的面孔,不再強行灌食。由於我被邪惡軟磨硬泡,又沒了正念,結果配合的邪惡。在勞教所,每天早上5:30起床,整理內務。就被強行灌輸對大法的誣蔑造謠,強制洗腦,直到晚8:30。然後強迫寫誹謗材料,直到12:00才可以休息。下小隊後,每天強制勞動5點起床到晚上9點半,生產不忙就強制洗腦。

我因說大法好,被惡警張曉輝用硬筆記本夾猛抽兩個耳光,她對其它學員更狠,多次用電棍電擊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一大隊一小隊的學員於桂珍、王淑花在2002年被惡警蘇桂英用電棍分別電擊陰部和腰部,導致於桂珍大便失禁,王淑花腰腿疼痛,雙腿沒有知覺。被非法關押在四小隊的大法弟子謝麗娟被迫害得拉尿褲子數次,至今腹部還有多次電擊後的疤痕。謝麗娟是一名研究生,在長春市圖書館工作,被惡人舉報勞教二年。大法弟子李志珍不放棄對大法的堅信,被非法加期十個月,現超期關押,承受的痛苦更是無比悲慘,電棍、死人床、野蠻灌食。

三小隊管教惡警王雷逼迫學員每月寫一次「五書」,且每次都不能一樣,如不配合,就是談話,再者就是電棍。一大隊管教對不決裂的學員更狠。加期、拳腳、電棍、死人床是她們慣用的手段,有不少學院遭此迫害,手段之殘忍,心腸之狠毒,非人所能想像。現在一大隊管教極其邪惡,凡被釋放的學員都必須重新洗腦,寫五書,如不配合就不讓回家。

我被放回後,衛生院的姜永生,胡鳳君院長及衛生局的李國鈞書記,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地要挾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背離做好人的原則,剝奪一個優秀職工的工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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