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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同修馬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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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6日】我們的好同修馬豔芳含冤去世三年多了。

她的善良、她的笑容、她生前所遭受的迫害,使我們常常想起她。

馬豔芳,女,33歲,山東省諸城市大仁和鄉星石溝村人,諸城市陶瓷廠職工。她心地善良,為人正直。她的丈夫趙丙軍曾在北京某軍區服役,家裏的一切事務全由她一人承擔,孩子小,車間裏活又累,長期超負荷的勞累使她一個弱小的女子患上多種疾病。她求醫問藥,甚至練過多種氣功,都沒能見效。直到1997年接觸法輪大法,身體開始好轉,心情也舒暢了。

正當她越來越受益的時候,邪惡勢力開始了對大法的打壓。她的丈夫也復員回諸城市郝戈莊黨委任職,專管迫害法輪功之事。由於受江澤民邪惡集團矇蔽太深,她丈夫對她煉功極力反對,撕大法書,虐待她,經常把她反綁雙手關在廚房裏。在單位裏,對馬豔芳的看管也更嚴了,因馬豔芳不放棄修煉被罰款,被逼迫寫保證書,她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99年12月18日,馬豔芳騎著自行車進京上訪,在淄博車站被劫持會諸城市,在城關派出所被非法提審,公安局政保大隊的曹錦輝對她一頓毒打,並強迫她蹲在地上。12月20日晚,她被送進諸城市刑事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又遭到惡人曹錦輝的瘋狂迫害。一次,曹錦輝以提審為由,逼迫她放棄修煉,遭拒絕後,曹錦輝用笤帚猛抽馬豔芳的臉,直到笤帚被打碎。

馬豔芳期滿被送回單位時,被政保大隊敲詐3000元錢,單位又勒索她4000元,並開除廠籍留用兩年。原廠長王樹忠、副廠長張志堅、保衛科科長蔣柱祥、書記王利群將她非法關押在單位一間小屋子裏,還逼迫她每天拿20元錢作為看管人員的工資。期間,她的丈夫趙丙軍曾對她大打出手,用穿著皮鞋的腳踹她,打耳光。

2000年4月,馬豔芳步行進京上訪,當時身上僅有十元錢。一路上風餐露宿,渴了捧河水喝,餓了啃冷饅頭,晚上累了就在路邊的地裏睡。後來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將滿頭長髮剪掉賣了9元錢。就這樣歷盡艱辛,步行17天走到北京。從北京回來後,又遭到她丈夫的毒打。

2000年6月9日,馬豔芳要求到廠裏上班,結果被單位非法關押在一間小屋子裏,惡徒並派專人看管。書記王利群、原副廠長張志堅、保衛科科長蔣柱祥等抄走了她的大法書,為了要回大法書,她絕食抗議,被單位送進諸城市精神病院加重迫害。在醫院裏,醫務人員強行給她打針、逼迫她吃藥。兩個月後(2000年8月)馬豔芳在諸城市精神病院被迫害致死。

馬豔芳僅僅因為修大法做好人,就這樣被江澤民流氓集團虐殺,她對大法的堅定,也是邪惡害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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