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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工程師張燕蓉被非法判刑前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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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5日】2001年7月份張燕蓉去一位朋友家,剛進家門就遭警察綁架,當時從該大法弟子家中抄出法輪功真相資料(該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判刑),警察將她雙手緊銬於警車中。深夜,在高速公路上,飛馳的警車突然出了事故,將她從車中拋出,當即人事不省,醒來時,她發現自己躺在山下的一條水溝中,已經不知道昏迷了多長時間,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力氣,根本無法動彈。

這時山路上有一位老人經過此地,善良的老人發現了她,老人將她一點一點挪動出來,並將她隱蔽在山上的一個石洞中,老人告訴她:「我一看你就不是壞人,前幾天,來了5車警察,還帶著警犬在山上找了好幾天。」老人冒危險每天悄悄地給她送幾個水果和一些稀飯,夏日的山上,蚊蟲很多,她渾身上下被叮的沒有一塊好皮膚。時間一秒一秒地熬過,心中默默地念著師父的經文,「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無存》)在無法入睡的深夜,她靠著真善忍的信念,支撐著自己;多少個夜晚,她無數次地感受到家中幼兒和白髮蒼蒼的老母親的呼喚,她承受了常人難以承受的痛苦。後來,老人還幫助她把已嵌入肉中的手銬一點一點磨斷,她告訴了老人自己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告訴了老人自己的遭遇,明白了真相的老人對她如親人一般。後來,她身體稍有好轉,她心中想著師父和大法,想著還有許多世人等待救度,同時也為了不給老人增加麻煩,她拖著還沒有完全康復的身體,告別老人,臨別時,善良的老人流著眼淚依依不捨地再三叮囑她:「孩子,小心啊,一定要好好保重,我知道你是善良的好人,我知道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老人送她下了山這才離去。

下山後,她得到一善良阿婆的收留,那時正趕上農忙時節,她留下幫助阿婆幹一些農活,並向阿婆講真相,為了安全,阿婆給她重新取了一個名字,叫楊麗。

2002年9月29日晚,張燕蓉在成都錦西花園一位朋友家,被成都金牛分局綁架送至郫縣看守所,惡警一直未通知家人,在提審的一週裏,張燕蓉受盡酷刑折磨,惡警不讓睡覺,幾十個人輪番審問,強光一直照射著臉,張燕蓉被交叉銬,被「蘇秦背劍」反銬,手銬深深地嵌進了肉中,並且連續三天三夜惡警沒讓合一下眼皮,惡警還叫囂道:「不把你的腦梗塞打翻出來不算數。」在如此的酷刑折磨下,她已經不能理智思維,被迫接受了惡警的強行逼供,承認一切都是她做的。

公安部發布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明文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證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公安部的這些規定已於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成都市金牛區法院卻完全不顧事實,採用公安機關刑訊逼供得來的證據早就內部作出判決,起訴只是一種矇蔽世人的表面形式,開庭即宣告非法判決結果。江氏集團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從來就沒有遵守過法律。

通過一件件對法輪功修煉者非法判刑的案例,廣大國人同胞越來越看清了中國目前的法制狀況,越來越看清了少數特權階層踐踏國家法律的醜惡表演。但是,歷史總是進步的,施行法西斯暴政的少數惡人,越窮凶極惡越遭到人們的鄙視,日益覺醒的人們自會起來反對這場罪惡的鎮壓。在未來法制健全的社會,所有對大法弟子犯下罪惡的邪惡之徒,都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

(參見:女工程師張燕蓉女士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判刑九年 明慧2004年3月14日 文/成都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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