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次大戰後,很多人對卍字符很敏感,錯把法輪圖中的卍字符與納粹的符號混淆了。在德國有法律規定,出示納粹的符號或類似的符號是違法的。
這幾年來,幾次有不明真相的人和別有用心的人把法輪圖說成是違法的而去報警了,但每次大法弟子都講述法輪的淵源,使更多的警察明白了真相。
2003年春,德國大法學會會長突然收到了一封德國檢察官寄來的控告信。控告會長在德國登記的網頁上顯示「違法」的圖形。出於事情的「嚴重性」,只給這位會長一星期時間作出書面答辯,然後開庭審判。
面對這一情況,幾位得法早的大法弟子沉著冷靜地進行了討論。大家達到了共識:利用好這個機會進一步向檢察官、法官和德國人民講清真相。大法弟子很快地通過律師向地方法院提交了一封長信,詳細地解釋了法輪圖的意義,介紹了大法,並敘述了迫害真相。
原本很快要開庭審判的案子,此時卻如同石沉大海,沒有了音信。律師有點按捺不住了,打電話找法官詢問。法官確認說信已看了,並說他們還需一段時間了解情況,希望我們繼續等一等。
幾個月過去了。在2003年歐洲秋季法會開幕前一天,大法弟子收到了地方法院院長慕尼巴哈博士(Dr. Münchbach)的寄來的判決書。判定法輪圖合法,一切與此案有關的費用全部由國家支付。在判決書中,法官還指出法輪圖與那違法之圖從圖案上看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區別很大的符號,並說兩個符號所代表的思想也是截然相反的。他說:「法輪圖所代表的是內心世界的和諧,安靜與和平,而這也是法輪功運動所堅信的。」
了解了真相的法官在判決中書還寫道:「法輪功在全世界都有追隨者,在其發源地中國正受到國家的極其嚴酷的迫害,已有三萬五千人被捕,幾百個負責人在全國範圍內被無依據的判刑兩年到十二年……」
檢察官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天因不服判決而上訴中級法院。大法弟子們仍然保持著祥和的心態,以正念對待每一個講清真相,救度世人的機會。州級法官在詳細調查和研究了雙方的申訴和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決書後,於今年三月份做出了最終判決:維持原判,不得上訴。
幾經周折,法輪圖終於能在德國暢通無阻地放射著光芒,為德國人民照亮一條通向美好未來之路。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27/46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