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女護士戴春華被四平市惡警害死的更多情況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3月22日】戴春華,女,34歲,吉林省梨樹縣第一人民醫院護士,大法弟子。2002年2月19日被四平市惡警非法關押到市看守所,20天後被迫害致死。遺體肩頭鎖骨處有個洞,乳房上布滿鐵器扎過的洞口,後背呈紫紅色。(明慧網2002年5月曾報導)

2000年12月,戴春華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當地接回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絕食抗議一週後被釋放。2002年1月,戴春華髮放真象資料時,被梨樹鎮康平派出所非法抓捕,後機智離開。2002年2月4日,四平法輪大法日那天,她和同修在四平市山門鎮發放真象資料時再次被抓,在返回四平途中,她和同修從警車內跳下,又一次安全脫身。

2002年2月19日,戴春華在租用的樓內做真相資料時被惡警抓捕,資料點被破壞,她被關進四平市看守所進行迫害。她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四平市公安局對她進行殘酷折磨,手段極其殘忍,僅僅20天,在3月9日上午9時將她迫害致死。死後發現肩頭鎖骨處有個洞,乳房上布滿鐵器扎過的洞口,後背呈紫紅色。四平市公安局執法犯法,害死人命,自知理虧,派出所出喪葬費及衣物費2000餘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