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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葫蘆島大法弟子楊淑珍的被迫害看究竟誰在「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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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0日】「參與政治」、「鬧事」是江××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兩根打人的大棍子,是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的政治誘餌。幾年來他們抓住這兩根救命稻草,不斷地栽贓陷害法輪功,欺騙矇蔽那些不明大法真象的人,以此為藉口對法輪功的迫害不斷升級。借「兩會」召開之機他們又故伎重演,一方面他們在群眾中宣傳「兩會」期間防止法輪功學員「鬧事」,另一方面他們要求各有關部門加緊對大法弟子的監視、迫害。三月二日晚九點多鐘,葫蘆島煉油化工總廠大法弟子楊淑珍在家被本廠保衛處孫繼民等惡人強行帶走。

從明慧網上得知:「兩會」期間這類事情在大陸各地不斷發生。僅葫蘆島一地就有:三月四日,綏中大法弟子張敏被非法綁架抄家;三月三日晚,南票缸窯嶺的四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綁架;興城岳王鄉等多名大法弟子被關押在洗腦班強行轉化。明眼人一下子就會看透子醜卯酉,原來邪惡政治流氓集團經常宣揚的「鬧事」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藉口。

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幾年中,人們聽到最多的就是法輪功學員「鬧事」。可這「鬧事」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我們這裏暫且不提楊淑珍煉法輪功後的身心受益,以及大法給世人帶來的諸多美好,我們就從楊淑珍晚九點多鐘在家被強行帶走一事看究竟誰在「鬧事」?誰逼迫她離開親人、離開家?誰干擾破壞她家的正常生活?

孫繼民一夥帶走楊淑珍找不出任何理由和藉口,只好謊稱「領導找談話」,這就是有些人所宣傳的法輪功學員「鬧事」的過程。請問古今中外有這樣「鬧事」的嗎?恰恰相反,孫繼民夜闖民宅強行帶人,干擾破壞公民的正常生活才是違反國家法律,是真正的「鬧事」。幾年來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就是這樣以「鬧事」為藉口,賊喊捉賊,在「鬧事」這種邪惡理論的蠱惑煽動下,於是乎:法輪功學員上訪是「鬧事」;講真象是「鬧事」;就是三名以上法輪功學員遇到一起說上幾句話也會被惡人以「聚眾鬧事」告發。總之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都與「鬧事」有關,甚麼「擾亂社會秩序」式的,「反政府宣傳」式的,「和反華勢力勾結」式的,等等,罪名繁多。這麼一張邪惡的網罩住了所有不明真象的人,人們長期被這套邪惡的「鬧事」理論灌輸和毒害,已經不自覺被「洗腦」,變得麻木不仁了,變得分不清究竟誰在「鬧事」了。

據我所知,所謂「鬧事」是指超出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擾亂人民正常生活,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

法輪功學員一切行為以「真、善、忍」為準則,和平理性的上訪,慈悲智慧講真象,這一切和「鬧事」風馬牛不相干,怎麼能糾纏在一起呢?這就是江××一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陰謀,他們就是要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迷惑世人,一旦扣上「鬧事」的帽子就極具煽動性,就可以隨心所欲大打出手。

四年多來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問題上他們就是這樣做的,江澤民出於個人的私慾,凌駕於憲法和國家法律之上迫害法輪功學員,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調動整部國家機器栽贓陷害法輪功學員,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大到軍隊、警察,小到街道、社區,來迫害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與此同時用邪惡的「鬧事」理論對全社會進行洗腦。

為了讓人相信法輪功學員「鬧事」,2001年新年他們在電視中播放一樁栽贓法輪功的殺人案。時過不足一個月,春節期間他們又在天安門廣場導演了一場震驚中外的「自焚」醜劇。就連法輪功學員反迫害,在日內瓦國際人權會議期間的和平請願他們都惡毒地污衊為「和國際反華勢力勾結在聯合國鬧事」,在社會上傳播。

截止2004年6月10日,通過民間途徑證實已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學員已達980人,被非法勞教10萬人,被非法判刑6000人以上,數千人被送進精神病院強行注入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進行人身摧殘,無數人被迫流離失所。這麼多善良的民眾被虐殺,卻被江氏一夥用謊言極力掩蓋著,而且迫害仍在繼續。江澤民不代表人民,也不代表政府,只代表它自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

為了制止這場殘酷的鎮壓,我們大法弟子站了出來揭露江××政治流氓集團的謊言,曝光他們的罪惡,維護民眾的知情權,還民眾一個公道,這正是對百姓、對社會負責的正義之舉!這不是「鬧事」!

「真善忍」賦予我們全新的人生觀,讓我們做一個高尚的人,不偷、不搶、不嫖、不賭,何罪之有?

進京上訪說真話何罪之有?《憲法》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個人提出批評的權利」。依據憲法行使自己的權利是合法的。

在民眾的視聽權被剝奪,電視、報紙對法輪功報導極盡污衊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告訴廣大民眾自己只因為做好人慘遭迫害的事實真象,何罪之有?

在被不公正對待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勇敢地站起來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這不是「鬧事」!

我們都知道,《憲法》是母法,任何違憲立的法都是違法的。江氏邪惡集團針對法輪功制定的假法律都是基於自己的私利和權欲,都是違憲的,所以也是違法的。那麼任何執行江氏邪惡集團的指令都是違法的行為,時機一到必受法律的制裁,無論誰逃脫不了。

孫繼民一夥夜闖民宅,明知楊淑珍是善良無辜的,仍用欺騙的卑鄙手段將她強行帶走,是公然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是違憲犯法的。他們才是真正的「鬧事」。

善良的人們啊,你現在應該清楚了,「鬧事 」是邪惡之徒強加給我們的罪名,是別有用心的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藉口。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貼傳單、掛橫幅、送光盤都是為了你們好,為了你們不再受謊言欺騙。要知道,明白真象是福啊。

請記住:一定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真誠!法輪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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