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象貫穿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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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0日】今天早晨我去早市買菜,買水果時,賣水果的算錯帳了,少收了我兩元錢。我反應過來時已經走出了很遠,我心裏想:我是法輪功的弟子,應該把錢送還給賣水果的。又想,只是把錢還給她,那只是單純做好事,沒有任何實質意義,我應該借此機會向她講清真象,才是真正對她好,也是徹底的挽救她。念頭剛一出,人的觀念就開始干擾「你已經被迫害得流離失所了,這樣做有危險,市場裏有警察。」

我一邊用正念往下壓這種干擾,一邊往回走。這時市場裏進來了幾輛汽車把路給堵住了,我悟到這是因為我心不穩而帶來的干擾,我立刻發正念鏟除阻擋我講真象的一切干擾,幾分鐘後路通了。我快步走到賣水果的攤位前說:「大姐,你剛才少收了我2元錢。」賣水果的大姐笑容滿面的說道:「大兄弟,你可太實在了!」我說:「我是信法輪功的,不能佔你這便宜。電視裏演的都是假的,真正學法輪功的都是好人。」賣水果的大姐連聲說謝謝,錢雖不多,但我能感受到她內心的震撼。

通過這件事,我悟到:講真象應該貫穿在生活中,而不應該固定成某種有形的形式,講真象應該注重實際的效果。師父說過「其實很多大法弟子講真象時說,我現在去講真象,好像現在是去講真象,你平時就不是講真象。救度眾生貫穿在你們現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中,如果大家都能夠認識到、認清其重要性,我想,那可能會救度更多的眾生。」(《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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