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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治好了老人的絕症 江氏集團將她綁架進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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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8日】廣東茂名市茂港區法輪功學員李合英,女,78歲。於一九九六年之前因患血液病,吐血、屙血而被送入廣東省中山醫院治療,經醫生鑑定為「血管爆裂」,已無法醫治,最多只有十幾天的命可活,並叫其回家。

李合英帶著絕望的心情,把衣服、生活用品都送給了同房的病人,悲哀地回到了家。家裏親人不甘心,又把她送到茂名市職工醫院,醫院不肯收,只好回家準備後事。

這時她的女兒(法輪功學員)知道只有大法才能救她母親的命,就用車把李合英搭回自己家裏,當時李合英連坐都坐不起來,只能睡在床上,她女兒就放師父的講法錄像給她看,放師父的講法錄音給她聽。奇蹟出現了,李合英一邊聽著師父的講法錄音,一邊身體就發生變化,心裏感覺非常舒服,吐血、屙血的次數減少了,漸漸地能坐起來了,漸漸地又能站起來了。她女兒就開始教她五套煉功動作,親人們一邊頂著她的腰,一邊扶著她,她女兒拉著她的手教她動作,漸漸地她學會了五套煉功動作,而且能自己走下地站著煉功了。最後她能自己走到煉功點上和學員們一起煉功了,身體上的病症全部消失,自體非常好。是大法救了她的生命,給了她一個健康的身體。一個被醫院判了死期的垂危病人,一旦病根全部消除達到無病狀態,這種幸福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她和親人都無法形容對師父對大法的感謝,決心按照師父所講的標準,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在社會上做好人。

但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江××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當地派出所經常抓她,非法關押在電白第二看守所七至八個月之久,在那陰暗的牢房裏過著那非人的牢獄生活,受盡了折磨,吃盡了苦頭。又多次被非法關押在茂名所謂的「法制學校」遭洗腦,身體、精神受到嚴重的摧殘,每天還要向學校交二十五塊錢的生活費,經濟上損失重大,她和家人都承受著無法形容的痛苦,她和家人都受到無法彌補的重大傷害。

各位善良的人們,大家想一想,一個垂危的重病人,因修大法而獲得新生,這是一件多麼幸福,多麼幸運的事情啊!但是,江××集團為了一己私慾,踐踏人權,侵犯人權,把一個普普通通的善良的七十八歲的古稀老人。要做個好人,有個好身體的權利都剝奪了,這是甚麼行為呀?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養性,重德行善,在社會上做個好人,通過煉功,有個好身體,這不是造福於人民,造福於社會嗎?江氏集團為甚麼非要這樣慘無人道地迫害摧殘法輪功學員呢?善良的人們啊!請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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