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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大法腫瘤消失 做好人屢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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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六日】佟金福,男,55歲。1998年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他曾是一個多病而長期吃藥的人,他的慢性胃病多年困擾著他,學法後胃病好了,頸上的30多年的腫瘤不翼而飛了。他原性格爆躁,學法前和妻子打架是經常事,通過幾年修煉,他懂得了怎樣做人,如何做個好人,他的身心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他的妻子常說佟金福真的變了。

自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遭江澤民迫害後,由於當地惡人舉報,永陵派出所警察王海偉、曹思信等人多次到他家騷擾、抄家,並多次把佟金福綁架到永陵派出所,兩次送新賓縣看守所拘留。四年間佟金福共被罰款1萬多元。

最後一次被送到看守所是在2003年5月3日晚10點,永陵鎮派出所片警曹思信領著幾個警察又來佟家,抄家後當晚將佟綁架到永陵派出所,警察對他威脅如果放棄學法輪功馬上放他回家,否則送縣看守所。佟金福說:「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能使人心向善,有甚麼不好,法輪功我不能不煉。」第二天即2003年5月4日,永陵派出所警察把佟金福投進新賓縣看守所繼續迫害。

在看守所裏惡警利用體罰,野蠻灌食等卑鄙手段折磨他,但都無法改變他對真善忍的信仰。一個月裏他兩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當他第二次絕食時已是不能起床奄奄一息。看守所怕承擔責任,就通知家人,將其接回家。臨走時,惡警告訴家人回去養好了,再給佟金福送回看守所。佟回家沒幾天,派出所多次去他家騷擾,搞的他全家及四鄰不得安寧。他只好拖著虛弱的身體,告別了70多歲年邁體弱的母親和多病的妻子,離開了家,至今下落不明。

另外,流離失所的還有永陵後卜的李金秀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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