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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第18中學官員迫害大法弟子陳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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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13日】重慶江北區第18中校領導對該校大法弟子陳昌均進行迫害,強行將其送洗腦班,單位還派二人專管,費用全部由陳負擔。

2001年初陳昌均去北京為大法上訪,該校就向上報告,陳被非法勞教兩年回到單位後,學校又派人對陳跟蹤,前不久,該校領導還在全校教職員工大會上宣布:全校老師都要注意我校法輪功,有事立即報告。

今年2月28日,陳昌均在該校複印室印了幾張真象資料,被人報告到校辦主任劉志星,劉立即將此事報告給校保衛科張祖榮、書記熊克蓉,他們又將此事通知了江北區610辦公室和觀音橋派出所,邪惡之徒得知後強行將陳昌均關押到看守所,並在當天抄了陳的家。

相關人員電話(區號023):
馬培高校長 66159909
書記熊克蓉 67879998(宅)
劉中碧副校長 67712988
張帆副校長 67751776
熊敏副校長 67876911
李賢富工會主席 67751405
校辦主任劉志星 67552550(宅)
保衛科張祖榮 67869239(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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