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松原市一大法弟子被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3月10日】我是1996年得法的法輪功學員,時時按《轉法輪》中所說的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好人。自從得法以來,身體健康、家庭和睦。我一直在周邊的村屯向世人講清大法的真相。

2000年農曆14日這天,我和同修去城裏辦事,回來的時候出了車禍。別人在路上截了一輛車把我們送去醫院。進醫院的第三天,醫生就給我判了個死刑。可是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奇蹟般地一天天好了起來,就連家人和醫生也覺得神奇。我知道是師父和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有一次,我和同修出去做真相,因思想中有漏,被邪惡的舊勢力鑽了空子,被惡人抓住。因為我當時一點怕心都沒有,就這樣正念脫險。但是惡人打電話告訴了當地派出所。從此以後我被迫流離失所。

在流離失所的兩年多時間裏,當地的不法官員和警察經常來我家騷擾,總共有20多次,共勒索家人3,500元錢。以上所遭受的迫害,都是由於江××政治流氓集團的邪惡鎮壓所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