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19歲女孩在北京調遣處被折磨成痴呆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2月9日】在北京大興團河的勞教人員調遣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嚴重,因為這個地方無人問津。有一名19歲的小女孩李遠東,因說「法輪大法好」,被打得尿血,全身沒一處好地方,嘴裏被撬爛了,連飯都無法吃,頭也挨了很多打,變成痴呆狀態。

在調遣處,洗漱、刷牙、上廁所就給1分鐘時間,稍微出一點錯就被體罰。許多大法弟子在這裏飽受折磨。大法弟子楊小京、曹豎玲、杜榮芬、徐麗娜被綁在床上達40多天,連廁所都不讓上,還經常挨打。在隊長的指使下,這裏其他的勞教人員經常毆打法輪功人員。有一位老太太於2001年11月底被送進調遣處,當天因堅持煉功,被副大隊長和兩名吸毒犯人蘭淑琴和馬玉紅打得生命垂危,送進了醫院。事發後,副大隊長只是被調離他處,而蘭淑琴和馬玉紅也只是換到其它地方。還有一位60歲老太太,因不寫保證書,被惡警強迫在雪地裏蹲了一宿,還不允許她穿棉衣。

這些迫害在調遣處時有發生,惡警們為了掩蓋事實,不准勞教人員談論這些事情。

江××政治流氓集團一直對廣大民眾撒著邪惡的謊言,宣傳說對法輪功採用「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而實際上一直採用的手段就是酷刑迫害。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逼得精神失常了還不放過,學員王淑雲就是被四隊的警察孫明月指使她手下的班長田永紅打瘋了,又被送到專門打人整人的集訓隊繼續折磨,最終因精神失常被保外就醫。

北京女子勞教所(原新安勞教所)為了執行上級命令,為了達到「轉化率」指標,不擇手段地對待堅持煉功的人。據悉,勞教所的工作人員「轉化」一名法輪功人員,獲獎勵1000元,如果反彈一名(表示繼續修煉),責任警察就被罰款3000元。有的警察為了個人的經濟利益,還有想利用打壓法輪功往上爬的,喪失人性、不計後果地詆毀大法,迫害大法弟子。

這個全國所謂「最好的」勞教所採取的迫害手段包括:不寫決裂書不讓睡覺,並罰站、罰蹲、罰飛;冬天在雪地裏或風圈裏(通風處)不讓穿衣服挨凍;打背銬,關禁閉,綁大板;戴飛機帽,灌食,用電棍電,指使其他勞教人員毒打不接受洗腦的法輪功學員;等等……。對已被洗腦的人就進一步強迫學習造假的欺騙性資料,強迫寫揭批文章,長時間勞動(平均每天勞動達12小時,最長達16小時以上),有時一邊學洗腦資料,一邊幹活。

有的有點良心的警察看不過去了,說這些惡警太邪惡了,怎麼能這樣對待煉法輪功的呀?據悉,有的警察被派去進修,進修的老師也告訴她們:「你們對法輪功實在太殘酷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