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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縣鄉村大法弟子被迫害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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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7日】我今年35歲,女,家住河北省赤城縣,是98年12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我以前有慢性腸炎,經常吃藥,煉功沒幾天就好了。

我是99年以來深受江集團迫害的眾多大法弟子之一。2002年,我在鄉村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2002年11月1日下午3點多由鄉書記,公安局人,鄉幹部一共五個人非法闖入我家,沒有任何手續,把我家翻了一遍,搜出我的大法書和資料,把我強行往車上拉。我不上車,一個公安局的人還說:「不上車把她的腿踩斷。」我的丈夫不在家,在北京打工,留下兩個女兒,一個5歲,一個20歲,她們哭喊著叫媽媽。警察和鄉幹部也沒看孩子可憐,硬把我拽上車往後城送。

在路上,他們讓我說出同修,還問我煉不煉功,我肯定的回答「煉」,一個警察兇狠地打了我兩個耳光。到了後城鄉,我也沒說出同修,公安局的人給我戴上手銬送我到派出所,還是逼問我說出同修,我仍然沒說,又把我帶回鄉政府。到了鄉政府已經晚上大約七點多鐘,看到他們又抓了一個劉姓同修。晚上他們怕我們倆跑了,就把我們倆銬在暖氣片上,一個人銬一隻手,門還鎖上了。第二天早晨也不給我們倆飯吃,就把我們兩個往赤城看守所送,車上坐了兩個公安局的人、兩個鄉幹部,在路上一個警察又打了我四個耳光。到赤城一科辦了手續,寫拘留一個月,把我們倆送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門口,警察把我們倆身上搜了一遍,搜出了劉同修270元錢就拿走了。我們倆和以前抓的法輪功學員一共12個人被關在一間西房,一天也看不著陽光,屋裏放了一個馬桶,晚上我們腳跟腳對著睡。吃的是窩頭和小米飯,飯裏還有蟲子和老鼠糞,躺在水泥地上放著木板床睡。關了一個月也不放人,我們大夥就絕食抗議,絕食五天,站起來腿打顫,肚子餓的難受,還從肚子裏翻出來一股難聞的味來。到了第五天下午,看守所的警察把我們一個個叫到辦公室,桌上擺著奶粉、鹽和醬油,還有塑料管,旁邊還坐著醫生,警察說:「要自己喝就喝奶粉放鹽,要不喝就插管子往下灌」,由於我有怕心,就喝了奶粉。過了一個星期,警察說:要想回家必須寫保證書不煉,交5000──10000元現金才能放人。我家親屬來勸我寫保證書不煉,交押金讓我回去,兩個女兒哭著,我的心都快碎了,我強忍著眼淚,我絕不能縱容惡人,我不寫甚麼保證書,我師父叫我做好人,修「真,善,忍」沒有錯,我怎能向他們認錯呢?我也想回家,人心都是肉長的,但我要堂堂正正回家,絕不向警察認錯低頭,他們別想轉化我。

2002年12月18日早晨六點多鐘,警察把我們七名法輪功學員用兩輛車、一共八個警察往高陽勞教所送。路上警察們在酒店大吃大喝。到了高陽勞教所,挨個檢查身體,我出現了心臟病,還有三個同修也出現不同的病狀,他們把我們四個人又送回赤城,剩下三位同修留在高陽勞教所受迫害。回來罰了我五千元現金,才釋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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